译文
大理寺小官吏王禹偁撰写此文,希望能把它记录在待漏院壁上,用以告诫执政的大臣。
应是常常想起一次郊游,一玩就(jiu)到(dao)日暮时分,沉醉在其中不想回家。
提起鸬鹚杓把酒添得满满的,高举起鹦鹉杯开怀畅饮。
有个想要买鞋子的郑国人,先测量好自己脚的尺码,把尺码放在他的座位上,等到前往集市,却忘了带量好的尺码。已经拿到鞋子,却说:“我忘记带量好的尺码了。”就返回家去取量好的尺码。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散了,最后郑国人没能买到鞋子。
崔武看见棠家遗孀就喜欢上她,便娶了她。(齐(qi)国国王)庄公与她私通。崔武杀了他。
僧人告诉我说,古壁佛画真堂皇,用火把照看,迷迷糊糊看不清爽。
听说春天已经回还我还未识其面,前去依傍寒梅访寻消息。
傍晚,珠帘卷入了西山(shan)的雨。
舜对成家十分忧愁,父亲为何让(rang)他独身?
杀人要有限制,各个国家都有边界。只要能够制止敌人的侵犯就可以了,难道打仗就是为了多杀人吗?
感受到君心就如松柏化成,暗想着要结起双鬟想要随君离去。
我听说,礼(li)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chu)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然而我住在这里,有许多值得高兴的事,也有许多值得悲伤的事。在这以前,庭院南北相通成为一体。等到伯父叔父们分了家,在室内外设置了许多小门,墙壁到处都是。分家后,狗把原住同一庭院的人当作陌生人,客人得越过厨房去吃饭,鸡在厅堂里栖息。庭院中开始是篱笆隔开,然后又砌成了墙,一共变了两次。家中有个老婆婆,曾经在这里居住过。这个老婆婆,是我死去的祖母的婢女,给两代人喂过奶,先母对她很好。房子的西边和内室相连,先母曾经常来。老婆婆常常对我说:”这个地方,你母亲曾经站在这儿。”老婆婆又说:”你姐姐在我怀中,呱呱地哭泣;你母亲用手指敲着房门说:‘孩子是冷呢,还是想吃东西呢?’我隔着门一一回答……”话还没有说完,我就哭起来,老婆婆也流下了眼泪。我从十五岁起就在轩内读书,有一天,祖母来看我,说:”我的孩子,好久没有见到你的身影了,为什么整天默默地呆在这里,真像个女孩子呀?”等到离开时,用手关上门,自言自语地说:”我们家读书人很久没有得到功名了,(我)孩子的成功,就指日可待了啊!”不一会,拿着一个象笏过来,说:”这是我祖父太常公宣德年间拿着去朝见皇帝用的,以后你一定会用到它!”瞻仰回顾旧日遗物,就像在昨天一样,真让人忍不住放声大哭。
不遇山僧谁解我心疑。
我曾经一天到晚地冥思苦想,(却)比不上片刻学到的知识(收获大);我曾经踮起脚向远处望,(却)不如登到高处见得广。登到高处招手,手臂并没有加长,可是远处的人却能看见;顺着风喊,声音并没有加大,可是听的人却能听得很清楚。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却可以达到千里之外,借助舟船的人,并不善于游泳,却可以横渡长江黄河。君子的资质秉性跟一般人没什么不同,(只是君子)善于借助外物罢了。
注释
(13)“添”,元本作“占”。“眉间喜气添黄色”,谓面有喜色。《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四《人事·额》引《相书占气杂要》曰:“黄气如带当额横,卿之相也。有卒喜,皆发于色,额上面中年上,是其候也。黄色最佳。”韩愈《郾城晚饮奉赠副使马侍郎及冯李二员外》:“城上赤云呈胜气,每间黄色见归期。”苏轼《浣溪沙·彭门送梁左藏》:“唯见眉间一点黄。”此处预祝苏轼、苏辙两兄弟不久将在家相聚。
⑷帘中女儿惜春莫:“帘中”与上句为顶针续麻格。“莫”,“暮”的古字。
⑻飙:暴风,这里用如形容词。自:用在谓语前,表示事实本来如此,或虽有外因,本身依然如故。可译为“本来,自然”。《史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荐酒:佐酒、下 酒。
浮云:天上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