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清明前夕,春光如画,
可进了车箱谷就难以回归了,而山峰像通天的箭尾直抵天门,难以登爬。
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我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身着的衣服奢华鲜艳。斗鸡在东郊的道路上,赛马于长列的楸树间。我骑马驰骋还不到半路,一双野兔就蹦到了跟前。于是立即弯起gōng弩搭上了响箭,扬鞭策马追上了南山。我左手挽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就把双兔射(she)倒了。别的技巧还没有施展,又迎头射中空中的飞(fei)鸢。观猎的行人齐声喝彩,旁边的射手为(wei)我赞叹。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细切了鲤鱼烹煮虾羹,爆炒甲鱼再烧烤熊掌。呼朋引伴地前来入座,长长的筵席顷刻坐满。蹴鞠和击壤忙个不停,身手敏捷,花样翻新。太阳永远疾驰在西南,流逝的光景(jing)不可追攀。盛宴后我们如云骤散,明天清晨再来此畅饮游玩!
叶公喜欢龙,衣带钩、酒器上刻着龙,居室里雕镂装饰的也是龙。他这样爱龙,被天上的真龙知道后,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龙头搭在窗台上探望,龙尾伸到了厅堂里。叶公一看是真龙,转身就跑,吓得他像失了魂似的,惊恐万状,不能控制自己 。由此看来,叶公并不是真的喜欢龙,他喜欢的只不过是那些像龙却不是龙的东西罢了。
我要斩断神龙的足,咀嚼神龙的肉,使它白天不能巡回,夜晚不能潜伏。
那个殷商纣王自身,是谁使他狂暴昏乱?
上官大夫和他同在朝列,想争得怀王的宠幸,心里嫉妒屈原的才能。怀王让屈原制订法令,屈原起草尚未定稿,上官大夫见了就想强行更改它(想邀功),屈原不赞同,他就在怀王面前谗毁屈原说:“大王叫屈原制订法令,大家没有不知道的,每一项法令发出,屈原就夸耀自己的功劳说:除了我,没有人能做的。”怀王很生气,就疏远了屈原。
魂啊不要去西方!
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我听竹匠说:“竹制的瓦只能用十年,如果铺两层,能用二十年。”唉,我在至道元年,由翰林学士被贬到滁州,至道二年调到扬州,至道三年重返中书省,咸平元年除夕又接到贬往齐安的调令,今年闰三月来到齐安郡。四年当中,奔波不息,不知道明年又在何处,我难道还怕竹楼容易败坏吗?希望接任我的人与我志趣相同,继我爱楼之意而常常修缮它,那么这座竹楼就不会朽烂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晚上洞庭湖畔停宿的无数大雁,还没等到天亮就都急切地往北飞。
齐景公喜欢捕鸟。有一次,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鸟,就命令烛邹管理鸟。不久,鸟逃跑了。齐景公气坏了,决定亲手杀掉他。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于是召见烛邹,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说:“烛邹!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却让鸟逃跑了,这是第一条罪行;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这是第二条罪行;让诸侯听到这件事,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这是第三条罪行。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请杀死烛邹。”景公说:“不用处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愿我们化作心心相印的鸿鹄,从此结伴高飞,去遨游那无限广阔的蓝天白云里!
因此,当庄宗强盛的时候,普天下的豪杰,都不能跟他抗争;等到他衰(shuai)败的时候,几十个伶人围困他,就自己丧命,国家灭亡,被天下人讥笑。
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在马上与你相遇无纸笔,请告家人说我平安无恙。
又听说以前的魏夫人成仙后与群仙翱翔于华山之空。
注释
【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
3.语:谈论,说话。
⑸徂(cú)徕(ái):山名。徂徕山在今山东泰安市东南。
⑥乱:古时称乐曲的最后一章。
行年:经历的年岁
⑥即事,歌咏眼前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