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国家代代都有(you)很多有才情的人,他们的诗篇文章以及人气都会流传数百年(流芳百世)。
美人们唇红齿白,容貌倩丽实在(zai)漂亮。
在乡村的野外,古城墙的近旁,我手拄藜杖慢步徘徊,转瞬已是夕阳。昨夜天公殷殷勤勤地降下一场微雨,今天又能使漂泊不(bu)定的人享受一日的爽心清凉。
范雎表示歉意说:“不是臣子敢这样啊。臣子听说当初吕尚遇到文王的时候,身分只是个渔父,在渭水北岸垂钓罢了。像这种情况,关系可说是生疏的。结果一谈就任他做太师,请他同车一起回去,这是他们交谈得深啊。所以文王果真得到吕尚为他建立的功勋,终于据有天下而自身成了帝王。假如文王因为跟吕望生疏而不跟他深谈,这样周就没有天子的德行,文王、武王也就不能成为王了。现在臣子是个客处他乡的人,与大王关系疏远,而所想要面陈的,又都是纠正国君偏差错失的事。处在人家骨肉之间,臣子愿意献上一片浅陋的忠诚,却不知大王的心意如何,所以大王连问三次而不回答,就是这个原因。臣子并非有什么害怕而不敢说,即使知道今天说在前面,明天受死刑在后面,然而臣子也不敢害怕。大王真能实行臣子的话,死不足成为臣子的祸殃,流亡不足成为臣子的忧虑,浑身涂漆像生癞疮,披头散发装作发狂,不足成为臣子的耻辱。五帝这样的圣人要死,三王这样的仁人要死,五伯这样的贤人要死,乌获这样的力士要死,孟奔、夏育这样的勇士要死。死,是人无法逃避的。处在难免一死的形势下,可以对秦国稍为有些益处,这就是臣子最大的希望了,臣子还担心什么呢(ne)?伍子胥藏在袋子里混出昭关,夜间赶路,白天隐蔽,到了蔆水,没东西可吃,坐着走,爬着行,在吴市讨饭,最后振兴了吴国,吴王阖庐成为霸主。假如臣子进献谋略能像伍子胥那样,就是把我禁闭起来,终身不再见大王,只要臣子的主张实行了,臣子忧虑什么呢?箕子、接舆他们,浑身涂漆像生癞疮,披头散发装作发狂,可是对殷朝、楚国并无好处。假如臣子可以跟箕子、接舆有相同的行为,浑身涂漆能对我认为贤明的君主有所帮助,这就是臣子最大的荣耀了,臣子又有什么耻辱呢?臣子所怕的,只怕臣子死了以后,天下人看到臣子尽了忠而身体倒下,从此锁住了嘴,裹住了脚,没有人再愿到秦国来罢了。大王上怕太后的严厉,下受奸臣的伪装迷惑,居住在深宫之中,离不开辅臣的手,终身受到蒙蔽,没法洞察奸佞,大则王室覆灭,小则自身陷于孤立危险的境地。这才是臣子所怕的!至于那些被困受辱的事,死刑流亡的祸殃,臣子不敢害怕。臣子死了而秦国能够治理好,比活着更有意义。”
追究这弊病的兴起实在是因为当政者不贤明。女人和宦官掩住了皇帝的耳目,宠臣把持了国家的大权。他们所喜好的人,千方百计让其长出羽毛;他们所讨厌的人,就不择手段找缺点毛病。正直之士即便想谒诚尽忠,为国效命,也如同面临绝险的境地,找不到路径。皇宫的大门既然打不开,又加上一群恶狗汪汪乱叫,国家的危亡就在旦夕,还在放纵自己的嗜好欲望,只贪眼前之欢。这和渡海的大船失去了舵盘,坐在干柴上等待燃烧有什么两样。
Mist veils the cold stream, and moonlight the sand, as I moor in the shadow of a river-tavern,
钱王你已眷恋不堪地离杭降宋去了,还要教妻子不急于从陌上归家。
商鞅抛弃了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sui)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吏,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听着凄风苦雨之声,我独自寂寞地过着清明。掩埋好遍地的落花,我满怀忧愁地起草葬花之铭。楼前依依惜别的地方,如今已是一片浓密的绿荫。每一缕柳丝,都寄托着一分柔情。料峭的春寒中,我独自喝着闷酒,想借梦境去与佳人重逢,不料又被啼莺唤醒。
Mist veils the cold stream, and moonlight the sand, as I moor in the shadow of a river-tavern,
归乡的梦境总是短得可怜,碧水蓝天却宽阔无边,我凭倚小窗极目远眺,均匀处淡淡的秋山,也如同美人皱眉含着幽怨。飞往吴地的大雁啊,请你给我传达一下思归的心愿。阊门外杨柳荫下的几间小屋,惹得我梦绕魂牵,每时每刻都在思念。
人生道路如此宽广,唯独我没有出路。
古有瓠巴弹瑟,水中鱼儿也浮出水面倾听,伯牙弹琴,拉车的马会停食仰头而听。所以声音不会因为微弱而不被听见,行为不会因为隐秘而不被发现。宝玉埋在深山,草木就会很润泽,珍珠掉进深渊,崖岸就不会干枯。行善可以积累,哪有积善成德而不被广为传诵的呢?
或呼白喊黑,一掷干金;戴分曹赌酒,以遣时日。
一杯浊酒,在每个黄昏时独自慢饮,一架素琴,在每个黎明的时候独自弹奏,眼前所见,惟有那秋之萧瑟,云罗万里,阴晦无光……
周定王派单襄公出使宋国,此后又借道陈国去访问楚国。已是清晨能见到大火星的季节了,道路上杂草丛生无法通行,负责接待宾客的官员不在边境迎候,司空不巡视道路,湖泽不筑堤坝,河流不架桥梁,野外堆放着谷物,谷场还没有修整,路旁没有种植树木,田里的庄稼稀稀拉拉,膳夫不供应食物,里宰不安排住处,都邑内没有客房,郊县里没有旅舍,百姓将去为夏氏修筑台观。到了陈国都城,陈灵公与大臣孔宁、仪行父穿戴着楚地流行的服饰到夏氏家玩乐,丢下客人不会见。
舞师乐陶陶,左手摇羽毛,右手招我奏“由敖”。快乐真不少!
十二岁开始学弹筝,套在手指上的银甲一直没脱下来。
好雨夜间下已停,吩咐驾车小倌人。天睛早早把车赶,歇在桑田劝农耕。他是正直有为人,内心充实又深沉。良马三千多如云。
注释
27.秦兵:指关中一带的士兵。耐苦战--能顽强苦战。这句说关中的士兵能顽强苦战,像鸡狗一样被赶上战场卖命。
(10)百虫绝:一切虫鸣声都没有了。
(61)四方服勇决:四方的民族都佩服其骁勇果决。
①《史记》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名著,原称《太史公记》。列“二十四史”之首,《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太史公:司马迁自称,因他曾任西汉太史令。《史记》各篇多有“太史公曰”,这是司马迁对史实加的评论。
⑤无因:没有法子。
无以致疑:不会发现疑问;无以:没有用来……的(办法);致:求得。
[39]归:还。
281. 椎:通“锤”,是用以击人的武器。前一个“椎”是名词,做宾语。后一个是动词,用椎打,“杀”是它的补语。
②周公: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因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故称周公或周公旦。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