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魂啊回来吧!
不由人缅怀那诸葛孔明, 出师表真可谓名不虚传,有谁像诸葛亮鞠躬尽瘁, 率三军复汉室北定中原!
崇敬良师是最便捷的学习途径,其次就是崇尚礼仪了。若上不崇师,下不尚礼,仅读些杂书,解释一下《诗经(jing)》《尚书》之类,那么尽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浅陋的书生而已。要穷究圣人的智慧,寻求仁义的根本,从礼法入手才是能够融会贯通的捷径。就像弯曲五指提起皮袍的领子,向下一顿,毛就完全顺了。如果不究礼法,仅凭《诗经》《尚书》去立身(shen)行事,就如同用手指测量河水,用戈舂黍米,用锥子到饭壶里取东西吃一样,是办不到的。所以,尊崇礼仪,即使对学问不能透彻明了,不失为有道德有修养之士;不尚礼仪,即使明察善(shan)辩,也不过是身心散漫无真实修养的浅陋儒生而已。
美女在渭桥东采桑(sang),春天正是事蚕作的时候。这(zhe)时,突然有个乘坐五马之车的太守疾驰经过此地,他的马装饰华美,还饰有金络。不知是哪家公子,前来调笑采桑女。采桑的人本是秦罗敷,她的美貌在整个都城里都是有名的。嫩绿的桑条映着她那洁白的纤纤细手,她正在都城的一角采桑。像使君那样的高官都调戏不动她,何况是秋胡那样的人呢。寒蝉喜爱碧草,鸣凤栖息在青翠的梧桐树上。她自己心中已经有中意之人,只怪旁人愚钝,不知道她已托心于人。只让他们从白天空等到日暮,停下车来空自踟蹰。
剑光璀灿夺目,有如后羿(yi)射落九日, 舞姿矫健敏捷,恰似天神驾龙飞翔,
《周礼》上说(shuo):“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啊,多么美好啊!魏公的家业,跟槐(huai)树一起萌兴。辛劳的培植,一定要经过一代才能长成。他辅佐真宗、天下太平,回乡探家,槐荫笼庭。我辈小人,一天从早到晚,只知窥察时机求取名利,哪有空闲修养自己的德行?只希望有意外的侥幸,不种植就能收获。如果没有君子,国家又怎能成为一个国家?京城的东面,是晋国公的住所,郁郁葱葱的三棵槐树,象征着王家的仁德。啊,多么美好啊!”
一直没有遇上圣明的君主,没作上官,过着隐居的生活,谁肯信服呢?而今才显现了名声和踪迹:画工将我画在风筝上,那么我正好借着风力,乘风直上。
仔细推究事物盛衰变化的道理,那就是应该及时行乐,何必让虚浮的荣誉束缚自身呢?上朝回来,天天去典当春天穿的衣服,换得的钱每天到江头买酒喝,直到喝醉了才肯回来。
我的魂魄追随着从南方向北奋飞的鸟儿,望着那向北而开的花枝,眼泪为之流不止。
注释
(1)太尉:指段太尉(719—783),名秀实,字成公。唐汧阳(今陕西省千阳县)人。官至泾州刺史兼泾原郑颍节度使。783年(唐德宗建中四年),泾原士兵在京哗变,德宗仓皇出奔,叛军遂拥戴原卢龙节度使朱泚为帝。当时段太尉在朝中,以狂贼斥之,并以朝笏廷出朱泚面额,被害,追赠太尉(见两唐书本传)。状是旧时详记死者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寿年的一种文体。逸事状专录人物逸事,是状的一种变体。
⑶纵:即使。
⒂骚人:诗人。
⑵此二句用战国赵胜事。赵胜,即平原君,战国四公子之一。
④疏:开阔、稀疏。
⑻乘肩小女:坐在肩膀上的小女孩。
而溢乎其貌:洋溢在他们的外表。
21、青龙:山名,在南京东南。朝暾:初升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