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魂魄归来吧!
中山王的(de)孺子妾,只是凭着美丽的容貌而得到中山王的宠爱。虽然说比不上李延年的妹妹李夫人,但仍然是当时的绝色佳人。庭院天井中生出的桃树和李树,花开在初春季节,分外艳丽。一贵一贱,自己怎么能够决定呢,全在于上天的安排。芙蓉花在寒意渐深的秋霜季节里渐渐老去凋零,美人的团扇很久不用,已经落满了灰尘。戚夫人在高祖时曾是多么得宠,却落得髡发入舂市的悲惨下场。万古以来,失意人的悲辛都是一样的啊!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随。没有(you)我相伴相陪你,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吴国国王夫差便告诉各位大夫说:“我还对齐国有大的企图,我就同意越国的求和,你等不要违背我的意愿。如果越国已经改过(guo),我(对它)还有什么要求呢?如果它不悔改,(等我从齐国)回来,我挥师讨伐它。”申胥劝道:“不能同意求和啊。越国不是诚心和吴国和好,也不是害怕我们的军队的强大。(他们的)大夫文种有勇有谋,(他)将把(我们)吴国在股掌之上玩得团团转,来实现他的愿望。他本来就知道君王您喜欢逞威斗胜,所以说婉转驯服地言辞,来纵容国王您的心志,使您沉浸在征服中原各国的快乐中,来让你自己伤害自己。使我们的军队困顿疲惫,民众流离失所,而日益憔悴,然后他们安全地收(shou)拾我们的残局。而越王信用好爱惜民众,四方百姓都归顺他,年年谷物按时节成熟,日子过得蒸蒸日上。在我们还能够(跟他们)打仗的时候,是小蛇的时候不摧毁它,成为大蛇将怎么办(ban)?”吴王说:“大夫你干嘛长越国的威风,越国能够足以成为大患吗?如果没有越国,那我春秋演习向谁炫耀我的军队啊?”便同意了越国的求和。
草原上围观的人不由自主地身后退,生怕被箭风伤到,整个沙漠都被骑手的英雄气概震撼笼罩。
我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得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yue)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读书。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们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年之后,更加仰(yang)慕圣贤的学说,又苦于不能与学识渊博的老师和名人交往,曾快步走(跑)到百里之外,手拿着经书向同乡前辈求教。前辈德高望重,门人学生挤满了他的房间,他的言辞和态度从未稍有委婉。我站着陪侍在他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低身侧耳向他请教;有时遭到他的训斥,表情更为恭敬,礼貌更为周到,不敢答复一句话;等到他高兴时,就又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得到不少教益。 当我寻师时,背着书箱,趿拉着鞋子,行(xing)走在深山大谷之中,严冬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到学舍后,四肢僵硬不能动弹,仆人给我灌下热水,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暖和过来。住在旅馆,我每天吃两顿饭,没有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同学舍的求学者都穿着锦绣衣服,戴着有红色帽带、饰有珍宝的帽子,腰间挂着白玉环,左边佩戴着刀,右边备有香囊,光彩鲜明,如同神人;我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毫无羡慕的意思。因为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并不觉得吃穿的享受不如人家。我的勤劳和艰辛大概就是这样。 如今我虽已年老,没有什么成就,但所幸还得以置身于君子的行列中,承受着天子的恩宠荣耀,追随在公卿之后,每天陪侍着皇上,听候询问,天底下也不适当地称颂自己的姓名,更何况才能超过我的人呢? 如今的学生们在太学中学习,朝廷每天供给膳食,父母每年都赠给冬天的皮衣和夏天的葛衣,没有冻饿的忧虑了;坐在大厦之下诵读经书,没有奔走的劳苦了;有司业和博士当他们的老师,没有询问而不告诉,求教而无所收获的了;凡是所应该具备的书籍,都集中在这里,不必再像我这样用手抄录,从别人处借来然后才能看到了。他们中如果学业有所不精通,品德有所未养成的,如果不是天赋、资质低下,就是用心不如我这样专一,难道可以说是别人的过错吗!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中已学习二年了,同辈人很称赞他的德行。我到京师朝见皇帝时,马生以同乡晚辈的身份拜见我,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文辞很顺畅通达,同他论辩,言语温和而态度谦恭。他自己说少年时对于学习很用心、刻苦,这可以称作善于学习者吧!他将要回家拜见父母双亲,我特地将自己治学的艰难告诉他。如果说我勉励同乡努力学习,则是我的志意;如果诋毁我夸耀自己遭遇之好而在同乡前骄傲,难道是了解我吗?
要赶紧描眉擦粉梳妆打扮,莫非是我的丈夫快要回来。
如今,我在渭北独对着春日的树木,而你在江东远望那日暮薄云,天各一方,只能遥相思念。
欢言笑谈得到放松休息,畅饮美酒宾主频频举杯。
东西南北四方土地,哪边更长哪边更多?
判司原本是小官不堪一提,未免跪地挨打有苦向谁说。
注释
27.方:才
⑺难具论,难以详说。
④发皓齿:指唱歌或说话,这里是指推荐、介绍。
刑官:执掌刑狱的官。《周礼》把官职与天、地、春、夏、秋、冬相配,称为六官。秋天肃杀万物,所以司寇为秋官,执掌刑法,称刑官。
⑦由敖:当为舞曲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郑笺:“右手招我,欲使我从于燕舞之位。”朱熹《诗集传》:“骜,舞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