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文王开口叹声长,叹你殷商末代王!不(bu)是上帝心不好,是你不守旧规章。虽然身边没老臣,还有(you)成法可依傍。这样不听人劝告,命将转移国将亡。
我心中立下比海还深的誓愿,
去年寒食时节你正经过江淮,滞留京洛又缝春衣已过一载。
在一次华堂宴会上,帘幕开处,随着袅袅香雾,走出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但见她腰肢细软,身着流素,翩翩起舞,那飘逸柔美的舞姿让善舞的飞燕也为之(zhi)嫉妒。大意是:我因相思而借酒浇愁,一边随意吟咏《高唐赋》。楚王得以如愿以偿,而自己心目中的佳人却像巫山之云一样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始终无法得到,只能望而兴叹。失望之中我又一次 来到昔日的华堂庭院前,独自倚栏,望着满园的花儿呆呆出神。愁云惨雾遍布庭中,积满栏杆,竟使人不堪其压迫,痛苦不已。
虚寂的厅堂秋风淅淅,
天边的明月升上了树梢,惊飞了栖息在枝头的喜鹊。清凉的晚风仿佛传来了远处的蝉叫声。在稻花的香气里,人们谈论着丰收的年景,耳边传来一阵阵青蛙的叫声,好像在说着丰收年。
岸上古树已无鲜花,岸边有伤心的春草,萋萋蓠蓠。
这里的江边,也有一棵梅花,渐趋吐蕊,朝朝暮暮,催的我白发丝丝,繁霜染鬓。
世俗人情都厌恶衰败的人家,万事就像随风而转的烛火。
枯枝上发出了美丽的新叶,涸流中也清泉汩汩,一片生机。
判司原本是小官不堪一提,未免跪地挨打有苦向谁说。
唉呀,我那几个情投意合的伙伴,怎么能到年老,还不再(zai)返回故乡?
上大夫壶遂说:“从前,孔子为什么要写《春秋》呢?”太史公说:“我曾听董生说过:‘周朝的政治衰落破败之时,孔子出任鲁国的司寇,诸侯害他,大夫们排挤他。孔子知道他的建议不会被接受了,他的政治主张再也行不通了,于是评判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以此作为天下人行动的准则,贬抑天子,斥退诸侯,声讨大夫,以阐明王道。’孔子说:‘我想把我的思想用空话记载下来,但不如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表现更加深刻、明显。’《春秋》,从上而言,阐明了夏禹、商汤、周文王的政治原则;从下而言,辨明了为人处事的纲纪,分清了疑惑难明的事物,判明了是非的界限,使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了主意,褒善贬恶,崇敬贤能,排抑不肖,保存已经灭亡了的国家,延续已经断绝了的世系,补救政治上的弊端,兴起已经荒废的事业,这些都是王道的重要内容。《易经》显示了天地、阴阳、四时、五行的相互关系,所以长于变化;《仪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长于行动;《尚书》记载了上古先王的事迹,所以长于从政;《诗经》记载了山川、溪谷、禽兽(shou)、草木、雌雄、男女,所以长于教化;《乐记》是音乐所以成立的根据,所以长于调和性情;《春秋》明辨是非,所以长于治理百姓。因此,《仪礼》是用来节制人的行为的,《乐记》是用来激发和穆的感情的,《尚书》是用来指导政事的,《诗经》是用来表达内心的情意的,《易经》是用来说明变化的,《春秋》是用来阐明正义的。把一个混乱的社会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没有比《春秋》更有用了。《春秋》全书有数万字,其中的要点也有数千。万物万事的分离与聚合,都记在《春秋》里了。《春秋》中,臣杀君的有三十六起,亡国的有五十二个,诸侯四处奔走仍然不能保住国家政权的不计其数。观察他们所以会这样的原因,都在于失去了根本啊!所以《周易》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因此说,‘臣杀君,子杀父,不是一朝一夕才这样的,而是长时期逐渐形成的’。所以,一国之君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当面有人进谗他看不见,背后有窃国之贼他也不知道。身为国家大臣的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处理一般的事情不知怎样做才合适,遇到出乎意料的事变不知用变通的权宜之计去对付。作为一国之君和一家之长却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蒙受罪魁祸首的恶名。作为大臣和儿子的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因为阴谋篡位和杀害君父而被诛杀,得一个死罪的名声。其实,他们都以为自己在干好事,做了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受了毫无根据的批评而不敢反驳。因为不通礼义的宗旨,以至于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大臣们就会犯上作乱;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就是没有伦理道德;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就是不孝敬父母。这四种行为,是天下最大的过错。把这四种最大的过错加在这些人身上,他们也只能接受而不敢推托。所以《春秋》这部书,是关于礼义的主要经典著作。礼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法的作用是除恶于已然;法的除恶作用容易见到,而礼的防患作用难以被人们理解。”
注释
⑤阿娇:指汉武帝陈皇后。陈皇后失宠,退居长门宫,愁闷悲思,请司马相如作了一首《长门赋》,以表自己的悲伤之情。
⑹三边:指汉代幽、并、凉三州,其地皆在边疆。此处泛指边疆。
⑼来岁:明年。
298. 知:后面省宾语“之”,“之”代上句的内容。
(46)历历——清晰得一一可数的样子。
206.褒姒:周幽王的王后。《史记·周本纪》载:“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chí)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后宫之童妾既龀(chèn)而遭之,既笈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yǎn)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出于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救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