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焚香后进入皇上的兰台,起草的文书芳言满章。
列国诸侯的淑美女子,人数众多真不同凡响。
年年都见花开花谢,相思之情又有(you)多少呢?就(jiu)让我们高歌畅饮,不要谈论伤感之事。明年牡丹盛开的时候,不知我们会在哪里(li)相逢?
火山高高耸立在赤亭口,五月的火山上空火云厚。
进献先祖先妣尝,
我不能到河桥饯别相送,江边树相依偎远含别情。
喇叭和唢呐,吹的曲子虽短,声音却很响亮。官船来往频繁如乱糟糟的麻,全凭借你抬高名誉地位。
因而想起昨夜梦见杜陵的美好情景;一群群鸭和鹅,正嬉戏在岸边弯曲的湖塘里。
想把这柄匕首送给你,让它与你同急(ji)共难。
眉阳人苏洵告诉百姓说道:“没有发生祸乱,还是很容易控制的;祸乱已经发生了,也还是容易治理;可是已经出现了祸乱的苗子,但是还没表现出祸乱,这种情况叫做将要发生祸乱,祸乱马上要发生但是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是最难治理的。因为我们不可以出现了祸乱的苗子就急着去做,又不能因为祸乱还没出现就放松警惕了。现在至和元年秋季的局势,正好像是器物现在已经倾斜,可是还没有倒地的情形。只有你们的张公,还能稳稳地坐定,面色不改,慢慢地站起来扶正器皿。扶正之后,他又慢慢地坐下,没有一点骄傲的神色。为天子管理百姓,他能做到孜孜不倦,这就是你们的张公。你们因为张公的智慧得到了生存,他就是你们的再生父母。还有,张公曾对我说:‘老百姓的性情是可以改变的,只是要看官吏怎么对待他们。众人传言说,蜀地人小(xiao)乱不断。上司于是就用对待盗贼的办法来对待这里的老百姓,对他们用管束盗贼的刑法来约束他们。那些百姓本来就已经很害怕了,现在还用残酷的刑法对待,这样百姓才狠下心来抛弃父母妻儿,不顾性命,变成了盗贼,所以大乱常常发生。要是对他们施以礼仪教化的话,按照法律来差使他们,这里的人就变成最容易管理的了。要是把他们逼急了导致变乱发生,那么即使是齐鲁的百姓也会叛乱的。我用对待齐鲁百姓的方法来对待他们,那么蜀人也会认为自己是齐鲁有教化的人了。假如任意胡来不按法律来办事,一味靠武力来威胁平民,我是不会干的。’啊!爱惜蜀人是多么真诚啊,对待蜀人是多么厚道啊,在张公之前,我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大家听了,一齐重新行礼说:“是。”
阳山是天下荒僻的地方。陆地有丘陵之险,虎豹之忧。江流汹涌湍急,横于江上的大石,陡直锋利如剑戟。船在江上行驶,上下颠簸难以控制,船破人溺的事故常常发生。县城里没有居民,官署里没有县丞和县尉。江的两岸,荒草竹林之间,住着十多家小吏,都是说话像鸟叫那样难懂,相貌与中原人不同。(我)刚到阳山时,言语不通,只好在地上写字,这样之后才可以把交纳租税的事情告诉当地人,要他们遵守约定。因此,宾客和随游的读书人,(到这里后)都生活枯寂无聊到了极点。我待罪在这里,将近半年了。 有个姓区的书生,向我表示愿意和我做朋友,从南海郡划船来到阳山。他从西阶上堂,仪表十分壮美。坐下来和他交谈,言辞思想都不一般。庄周说:“巡行于荒坟古墓间的人,听到别人的脚步声就觉得欢喜了。”何况像区生这样的人,难道是容易遇到的吗?他到我的屋里,听我谈《诗》《书》仁义的道理,非常高兴,好像有志于此。(我)和他一起在美好的林木下乘凉,坐在水边的岩石上,投鱼竿钓鱼,非常高兴,好象能摒弃名利,而不厌恶贫贱的生活了。正月,区生要回家探望他的父母,喝完了壶里的酒,(我)写了这篇序来记离别。
春天的气息蓬勃奋发,万物繁荣急遽地生长。
这个意义,我将把它向世上讲明。使人们知道:人的不善良,即使跟象一样,还能够改正;君子修养自己的品德,到了极点,即使别人跟象一样凶暴,也还能够感化他呢。
(齐宣王)说:“从哪知道我可以呢?”
鲁地酒薄难使人醉,齐歌情浓徒然向谁。
多谢老天爷的扶持帮助,
第二天,成名把蟋蟀献给县官,县官见它小,怒斥成名。成名讲述了这只蟋蟀的奇特本领,县官不信。试着和别的蟋蟀搏斗,所有的都被斗败了。又试着和鸡斗,果然和成名所说的一样。于是就奖赏了成名,把蟋蟀献给了巡抚。巡抚特别喜欢,用金笼装着献给皇帝,并且上了奏本,仔细地叙述了它的本领。到了宫里后,凡是全国贡献的蝴蝶、螳螂、油利挞、青丝额及各种稀有的蟋蟀,都与(小蟋蟀)斗过了,没有一只能占它的上风。它每逢听到琴瑟的声音,都能按照节拍跳舞,(大家)越发觉得出奇。皇帝更加喜欢,便下诏赏给巡抚好马和锦缎。巡抚不忘记好处是从哪来的,不久,县官也以才能卓越而闻名了。县官一高兴,就免了成名的差役,又嘱咐主考官,让成名中了秀才。过了一年多,成名的儿子精神复原了。他说他变成一只蟋蟀,轻快而善于搏斗。现在才苏醒过来。巡抚也重赏了成名。不到几年,成名就有一百多顷田地,很多高楼殿阁,还有成百上千的牛羊;每次出门,身穿轻裘,骑上高头骏马,比世代做官的人家还阔气。
半夜永王的水军来浔阳,城里城外遍插旌旃。
注释
23.“一发”一句:一箭射中它。
(28)铭:铭文,指作者为右溪所作的铭文。作者的《阳华志铭》、《五如石铭》、《浯溪铭》等其它同类作品,大多以铭文为主,前有小序。则本篇当同其例,应有铭文,此记属序。但铭文已佚,后人为拟题作“记”。
72.一蛇吞象:《山海经·海内南经》载:“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其为蛇青黄赤黑,一曰黑蛇青首,在犀牛西。”
委:委托。
蕲qí水:县名,今湖北浠水县。时与医人庞安时(字安常)同游,见《东坡题跋》卷三《书清泉寺词》。
谷:山谷,地窑。
崩殂(cú):死。崩,古代称帝王、皇后之死。殂,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