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一个楚国人(ren),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xi)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zai)于这个世界上。
赵良这个人,祖籍燕赵(今河北一带)。漂泊江湖之(zhi)中,疾恶如仇。一天路过谢庄,听到有哭的声音,就快步进入茅草屋里,见到一个少女面目脏乱,表情非常悲伤,赵良问她怎么了,这才得知是被某村两个恶少欺凌,污辱,痛苦得不想活了。赵良愤怒的不可忍耐,径直到了那个村庄,找到了两个恶少,责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欺凌无辜的小女孩?”一个恶少虎视耽耽的说:“关你什么事?”赵良用眼瞪他并说道:”你不是人啊,只是个禽兽!”还没等恶少拔出剑来,赵良的剑已经插进了他的心脏,恶少立刻就倒地了。另一个恶少跪地求饶,赵良割下他的耳朵以示众人,警告他们不能再做坏事了!
当我走过横跨山溪上的木板桥时,有淙淙的泉声伴随着我;来到农家门前,太阳已在茅檐上空高照,鸡在咯咯鸣叫,像是在欢迎来客;
我把握着两袋红色羽毛箭,来到河北,古之燕国和赵国的地方(fang)
这样的三天三夜出不了黄(huang)牛峡。怎能不使人愁得两鬓斑斑?
我们是诗友生来就有缘分,更何况你我两家还是表亲。
你稳坐中军筹划灭敌计谋,北方的边境秋天就能平定。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da)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旗帜蔽日啊敌人如乌云,飞箭交坠啊士卒勇争先。
今日像涧底的青松,明日像山头的黄檗。
洁白的纤手掬弄青霭,绣花的衣裳飘曳紫烟。
犹如一对亲昵的小儿女轻言细语,卿卿我我聚两个俏冤家暗叙哀曲。
驿站之外的断桥边,梅花孤单寂寞地绽开了花,无人过问。暮色降临,梅花无依无靠,已经够愁苦了,却又遭到了风雨的摧残。
归去的云一去杳无踪迹,往日的期待在哪里?冶游饮宴的兴致已衰减,过去的酒友也都寥落无几,现在的我已不像以前年轻的时候了。
注释
邑人:同县的人
[26]漂漂:同“飘飘”,飞翔貌。高逝:飞得高高的。自引:自己升高。
105.浞(zhuó):即寒浞,传说是羿的相,谋杀羿而自立为君。纯狐:羿的妻子。
[1]枕簟(diàn):枕席。邀凉:乘凉,纳凉。
[82]汉滨之游女:汉水之女神,即前注中郑交甫所遇之神女。
此诗除《全唐诗》外,诸本皆不载,似非孟浩然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