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如今天下尽是创伤,我的忧虑何时才能结束啊!
好几个月后, 山中起大火, 鹦鹉远远地看见, 心里急得像在(zai)焚烧,于是用水沾湿羽毛,飞过去洒向山。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看了如此美好的景色,在外作客的愁(chou)闷完全减消了,除了这儿还要往哪儿去呢?
离开家乡后客宿在并州这个地方已(yi)经有十年,我回归的心日日夜夜在思念着故乡咸阳。
苏辙出生已经十九年了。我住在家里时,所交往的,不过是邻居同乡这一类人。所看到的,不过是几百里之内的景物,没有高山旷野可以登临观览以开阔自己的心胸。诸子百家的书,虽然无所不读,但(dan)是都是古人过去的东西,不能激发自己的志气。我担心就此而被埋没,所以断然离开家乡,去寻求天下的奇闻壮观,以便了解天地的广大。我经过秦朝、汉朝的故都,尽情观览终南山、嵩山、华山的高峻,向北眺望黄河奔腾的急流,深有感慨地想起了古代的英雄豪杰。到了京城,抬头看到天子宫殿的壮丽,以及粮仓、府库、城池、苑囿的富庶而且巨大,这才知道天下的广阔富丽。见到翰林学士欧阳公,聆听了他宏大雄辩的议论,看到了他秀美奇伟的容貌,同他的学生贤士大夫交游,这才知道天下的文章都汇聚在这里。太尉以雄才大略称冠天下,全国人依靠您而无忧无虑,四方异族国家惧怕您而不敢侵犯,在朝廷之内像周公、召公一样辅君有方,领兵出征像方叔、召虎一样御敌立功。可是我至今还未见到您呢。
人的智力,能认识已经发生的事,不能认识将要发生的事。礼的作用在于将某一行为制止在它发生之前,法律则是对已发生的行为进行惩罚。所以法律的作用明显,而礼的作用却难以觉察。用庆赏来奖励善行,用刑罚来惩治罪恶,先王推行这样的政治,坚定不移,实施这样的政令,准确无误。根据这一公正的原则,政治才能像地载天覆一样无偏无私,怎么能说先王不使用庆赏和刑罚呢?然而,人们一再称赞的礼,最可贵之处在于能将罪恶断绝于未形成之前,从细微之处推行教化,使天下百姓日益趋向善良,远离罪恶,自己还没有觉察到。孔子说:“让我断案,我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说我有什么独特的见解,那就是推行仁义,使讼案不再发生。”为君主出谋划策,不如首先确定选择什么抛弃什么,取舍标准一旦在心中确定,相应的安(an)危后果就会表现出来。天下安定不是一天就能实现的,天下危亡也不是一天促成的,都是日积月累渐渐形成的,因此,不可以不观察它的积累过程。君主所积聚的治国方法,在于他选择什么,抛弃什么。选择礼义方法治国的君主便积聚礼义,选择刑罚治国的君主便积聚刑罚。刑罚积聚到一定的程度,百姓就会埋怨而背叛君主,礼义积聚到一定程度,百姓就会和睦而亲近朝廷。所以,君主想要百姓善良温顺的愿望是相同的,只是用来使百姓善良温顺的方法不同,有的用道德和教化进行引导,有的用法令进行惩罚。用道德和教化进行开导的,随着道德和教化的深入人心,民风就会和乐;用法令进行惩罚的,法令使用到极点,民风就会令人悲哀。哀乐的感受,便是应验祸福的东西。秦始皇想尊奉宗庙安定子孙后代,这与商汤王和周武王是相同的,但是,商汤王、周武王广泛推行德政,他们建立的国家得以保存了六七百年;秦始皇统治天下只有十多年就土崩瓦解了。这里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商汤王、周武王决定取舍很慎重,而秦始皇决定取舍不慎重。国家政权好比一个大器物,现在有人安放器物,把它放在安全的地方便安全,放到危险的地方就危险。治理国家的道理与放置器物没有什么不同,关键就在于天子把它安置在什么地方。商汤王、周武王把天下安置在仁、义、礼、乐之上,因而恩德滋润天下,禽兽蔓延,草木富饶,四方蛮夷都受到恩惠,王位留传子孙数十代,这是人所共知的。秦始皇把国家安置于法令、刑罚之上,德和恩没有一样,因而怨恨充斥天下,百姓憎恶他如同对待仇敌一样,几乎锅及自身,子孙被灭绝,这是天下人有目共睹的。这不是充分证明了取舍不同后果就明显不同吗?有人说:“要判断某人说的话是否正确,一定要观察他所说的事实,那样,说话的人就不敢胡言乱语了。”现在,假如有人说,治理国家,礼义的作用不如法令,教化的成效不如刑罚,君主为什么不拿商朝、周朝、秦朝盛衰兴亡的事实给他看呢?
风中的柳絮残飞到水面化作浮萍,河泥中的莲花虽然刚劲果断,但是它的茎却依然会丝丝萦绕不断。别离时拈一花瓣赠与对方,记念以前的事情。
柳丝柔长春雨霏霏,花丛外漏声不断传向远方。塞雁向南归去令人惊心,杂乱的城鸟寻觅着栖巢,望着画屏上对对金鹧鸪令人格外伤感。
当我走过横跨山溪上的木板桥时,有淙淙的泉声伴随着我;来到农家门前,太阳已在茅檐上空高照,鸡在咯咯鸣叫,像是在欢迎来客;
在易水边高声痛哭,易水也为我扬起滔天波澜。
毛发散乱披在身上。
你就是汉朝的仙人梅福啊,为什么来南昌作府尉?
文思教捷下笔成诗千(qian)首,飘零无依消愁唯(wei)酒一杯。
注释
[16]羽檄(xí):军事文书,插鸟羽以示紧急,必须迅速传递。
10、藕花:荷花。
17. 然:......的样子。
(11)状:一种陈述事实的文书。
226、奉:供奉。
外廷:汉制,凡遇疑难不决之事,则令群臣在外廷讨论。末议:微不足道的意见。“陪外廷末议”是谦词。
⑴偷:指羞涩,怕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