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shang)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xin)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yi)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zi)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渐渐吹尽了,枝梢上淡香的柳絮,到处人家,柳树浓密的绿荫将门户遮蔽。船儿顺着弯曲回绕的河浦渐渐远去,暮色里云(yun)帆凌乱,匆忙往返,究竟奔向哪里?看人间离别多矣,谁能比长亭的柳树悄然冷寂?柳树若是有情时,定不会长得如此青翠碧绿。
身受皇家深恩义常思报(bao)国轻寇敌,边塞之地尽力量尚未破除匈奴围。
民众大多饥寒交迫无力救,一人独享荣华没啥好心情。
梅子黄透了的时候,天天都是晴朗的好天气,乘小舟沿着小溪而行,走到了小溪的尽头,再改走山路继续前行。
吴宫鲜花芳草埋着荒凉小径,晋代多少王族已成荒冢古丘。
世上的大事、国家的大事,是很难从没有过错中成功的,就连高官达贵也不是天生得来。
溪水声声伴着松涛阵阵,在静夜里飕飕刮过耳边。
回家的日子要落在春回大地北飞的雁群之后了,但是想回家的念头却在春花开放以前就有了。
山上有茂盛的扶苏,池里有美艳的荷花。没见到子都美男子啊,偏遇见你这个小狂徒。
寒风飘飘,冷雨潇潇,就是那能睡的陈抟也睡不着。说不完的烦恼和愁苦伤透了心怀,伤心的泪(lei)水扑簌簌地像断线珍珠飞抛。秋蝉烦噪罢了蟋蟀又叫,渐渐沥沥的细雨轻打着芭蕉。
月亮出山了,群山一片皎洁如玉,夜静了,连古松也停止了啸吟。
和你相爱缠绵陶醉在今夜幸福的时刻,多么美好的时光呀!
山色葱茏,烟水渺茫,大小二孤山,耸立江水中央。
扬州的少女们无忧无虑,笑脸迎人,娇美的脸上怎能藏住眼泪,她们可爱的眉梢上所挂的一点忧愁也容易被人察觉。
听到挥刀振动发声,文王为何大为欢喜?
注释
(16)忤(wǔ)物:做事情违背天理和人情。忤:违反、抵触的意思。
1.该于建安十二年(207),这时曹操五十三岁。选自《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年版)。这首诗是曹操所作乐府组诗《步出夏门行》中的第四章。诗中融哲理思考、慷慨激情和艺术形象于一炉,表现了老当益壮、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此诗是曹操的乐府诗《步出夏门行》四章中的最后一章。
(17)《庄子》:黄帝游乎赤水之北,遗其玄珠,乃使象罔,象罔得之。李杖《述志赋》:“寄玄珠于罔象。”(18)李善《文选注》:“廖廓,高远也。”
司马监:司马汉章。汉章名倬,时为江西京西湖北总领,故称之为监或大监。
143.吴获迄古:吴获,获,当为“伯”。吴伯,吴太伯。迄,当为“逃”。古,古公亶父。《史记·周本纪》载:“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吴太伯世家》说:“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前文叙说弟象杀兄舜,故此问兄太伯让弟季历、又传位弟仲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