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一直都希望能与贤良清廉之人为伍,与品德高尚的贤者相伴。为何我与志行高远之人相伴,却仍然才质平平。
从前,楚襄王让宋玉、景差跟随着游兰台宫。一阵风吹来,飒飒作响,楚王敞开衣襟,迎着风,说:“这风多么畅快啊!这是我和百姓所(suo)共有的吧。”宋玉说:“这只是大王的雄风罢了,百姓怎么能和您共同享受它呢?”宋玉的话在这儿大概有讽喻的意味吧。风并没有雄雌的区别,而人有生得逢时,生不逢时的不同。楚王感到(dao)快乐的原因,而百姓感到忧(you)愁的原因,正是由于人们的境遇(yu)不同,跟风又有什么关系呢?读书人生活在世上,假使心中不坦然,那么,到哪里没有忧愁?假使胸怀坦荡,不因为外物而伤害天性(本性),那么,在什么地方会不感到快乐呢?(读书人生活在世上,如果他的内心不能自得其乐,那么,他到什么地方去会不忧愁呢?如果他心情开朗,不因为环境的影响而伤害自己的情绪,那么,他到什么地方去会不整天愉快呢?)
我殷勤地辞别这一片红叶,离开这好去到自由的人家。
是我邦家有荣光。
吹起箫来打起鼓,欢乐过头哀伤多。
站在楼头,放眼四望,一切(qie)忧愁愤懑的情绪都一扫而空了。
登高极目,万里悠悠,旷然散我忧愁。
上大夫壶遂说:“从前,孔子为什么要写《春秋》呢?”太史公说:“我曾听董生说过:‘周朝的政治衰落破败之时,孔子出任鲁国的司寇,诸侯害他,大夫们排挤他。孔子知道他的建议不会被接受了,他的政治主张再也行不通了,于是评判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以此作为天下人行动的准则,贬抑天子,斥退诸侯,声讨大夫,以阐明王道。’孔子说:‘我想把我的思想用空话记载下来,但不如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表现更加深刻、明显。’《春秋》,从上而言,阐明了夏禹、商汤、周文王的政治原则;从下而言,辨明了为人处事的纲纪,分清了疑惑难明的事物,判明了是非的界限,使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了主意,褒善贬恶,崇敬贤能,排抑不肖,保存已经灭亡了的国家,延续已经断绝了的世系,补救政治上的弊端,兴起已经荒废的事业,这些都是王道的重要内容。《易经》显示了天地、阴阳、四时、五行的相互关系,所以长于变化;《仪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长于行动;《尚书》记载了上古先王的事迹,所以长于从政;《诗经》记载了山川、溪谷、禽兽、草木、雌雄、男女,所以长于教化;《乐记》是音乐所以成立的根据,所以长于调和性情;《春秋》明辨是非,所以长于治理百姓。因此,《仪礼》是用来节制人的行为的,《乐记》是用来激发和穆的感情的,《尚书》是用来指导政事的,《诗经》是用来表达内心的情意的,《易经》是用来说明变化的,《春秋》是用来阐明正义的。把一个混乱的社会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没有比《春秋》更有用了。《春秋》全书有数万字,其中的要点也有数千。万物万事的分离与聚合,都记在《春秋》里了。《春秋》中,臣杀君的有三十六起,亡国的有五十二个,诸侯四处奔走仍然不能保住国家政权的不计其数。观察他们所以会这样的原因,都在于失去了根本啊!所以《周易》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因此说,‘臣杀君,子杀父,不是一朝一夕才这样的,而是长时期逐渐形成的’。所以,一国之君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当面有人进谗他看不见,背后有窃国之贼他也不知道。身为国家大臣的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处理一般的事情不知怎样做才合适,遇到出乎意料的事变不知用变通的权宜之计去对付。作为一国之君和一家之长却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蒙受罪魁祸首的恶名。作为大臣和儿子的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因为阴谋篡位和杀害君父而被诛杀,得一个死罪的名声。其实,他们都以为自己在干好事,做了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受了毫无根据的批评而不敢反驳。因为不通礼义的宗旨,以至于做国君的不像(xiang)国君,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大臣们就会犯上作乱;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就是没有伦理道德;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就是不孝敬父母。这四种行为,是天下最大的过错。把这四种最大的过错加在这些人身上,他们也只能接受而不敢推托(tuo)。所以《春秋》这部书,是关于礼义的主要经典著作。礼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法的作用是除恶于已然;法的除恶作用容易见到,而礼的防患作用难以被人们理解。”
夜色降临,宫里忙着传蜡烛,袅袅炊烟散入王侯贵戚的家里。
我自己并不是生性喜好风尘生活,之所以沦落风尘,是为前生的因缘(即所谓宿命)所致花落花开自有一定的时候,可这一切都只能依靠司其之神东君来作主。
云雾笼罩的朦胧之月,不知人事已经变更,直到夜将尽时,还照耀着深宫。在荒废的池塘中,莲花正相对哭泣;她们像暗暗伤感亡国,清露如同泪珠,从清香的红花上往下滴。
南风适时缓缓吹啊,可以丰富万民的财物。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
24.纷纷:多而杂乱。
⑷盆山:指寺庙四面环山,如坐盆中。
⑺七郡:湖南七郡指长沙郡、衡阳郡、桂阳郡、零陵郡、连山郡、江华郡、邵阳郡,此七郡皆在洞庭湖之南,所以说“湖南”。
⑤屯云,积聚的云气。
⑥梯横:是说可搬动的梯子已被横放起来,即撤掉了。
30.随:跟随(别人),“随”字后面省略“之”。以:连词,表结果,以致,以至于。
⑶路车:即辂车,古时天子或诸侯所乘。
⑸闲着:农人忙着干活,没有人欣赏盛开的栀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