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安史叛乱至今尚未平息,这使君臣深切愤恨。
抬头望着孤雁,我在想——托你带个信给远地的人。
秋风里万木凋(diao)零,君山上落叶纷飞;洞庭湖水与长(chang)天一色,浩浩荡荡。歌女斟满一杯酒,敛起笑容,要唱一首送别歌。我不是当年王维在渭城送别西去的客人,请不要唱这曲令人悲伤的《阳关》。
为国尽忠把躯捐,几番沙场苦征战。
来(lai)欣赏各种舞乐歌唱。
有个妇人白天将两个小孩安置在沙滩上,而自己去河边洗衣服。老虎从山上跑了下来,妇人慌忙地潜入水里来躲避老虎,两个小孩还是像刚才一样在沙滩上玩耍。老虎仔细地盯着他们(men)看了很久,甚至用头来触碰他们,希望让其中一个能够感到害怕,可是小孩很天真,最终还是不知道害怕,最后(hou),老虎终于离开了。估计老虎吃人,先要对人施加威风来吓唬人;可是(对于)不害怕的人,它的威风也就没有施展的地方!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tai)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我虽爱好修洁严于责己,早晨被辱骂晚上又丢官。
我心惆怅因你要连夜分别扬孤帆,送行之时云色微茫月儿淡淡。陪酒的歌妓不用冲着酒杯太凄婉。人生就是一趟艰难的旅程,你我都是那匆匆过客,就如在不同的客栈停了又走,走了又停。
厅堂西边的竹笋长得茂盛,都挡住了门头,堑北种的行椒也郁郁葱葱长成一行却隔开了邻村。
您先前要我的文章古书,我始终没有忘记,只是想等到有几十篇后再一起带给您而已。吴二十一(名武陵,排行二十一)来我这里,说您写有"醉赋"及"对问",非常好,可要寄给我一本。我近来也喜欢写文章,与在京都时很不一样,想与您这样的人说说话,可受到很严的限制,无法实现,趁着有人南来,给您一封信打探一下您的生活情况(死生,偏义复词,只指"生"),(信)不能详尽(地表达我的意思)。宗元向您问好。
记住西湖的西岸,春日最美的山隈,就是那空明的翠微,如烟的云霏。算起来诗人中相处得宜。如我与您这样的友情,确实稀微,弥足珍贵。约定日后,像东晋宰相谢安那样,沿着直通大海的长江航道,向东引退、回归。别让这一高雅志向与未来事实彼此违背。不应在西州路上回首恸哭,为了我而沾湿衣襟,洒落泪水。
注释
⑻飙:暴风,这里用如形容词。自:用在谓语前,表示事实本来如此,或虽有外因,本身依然如故。可译为“本来,自然”。《史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⑵安危:偏义复词,这里偏用“危”义。须:应当。主君:指皇上。
穆:壮美。
⑺亡(wú)赖:这里指小孩顽皮、淘气。亡,通“无”。
13、百里奚(xī):又作百里傒。本为虞国大夫。晋国灭虞国,百里奚与虞国国君一起被俘至晋国。晋国嫁女于秦,百里奚被当作媵臣陪嫁到秦国。百里奚逃往楚国,行至宛(今河南南阳),为楚国边界之鄙人所执。秦穆公闻其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奚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楚人于是与之。时百里奚年已七十余,至秦,秦穆公亲释其囚,与语国事三日,大悦。授以国政,号称“五羖大夫”。史称秦穆公用百里奚、蹇叔、由余为政,“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事迹见于《史记·秦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