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武夷洞里长满了很多有毒的毛竹,那些被称为曾孙的乡人们纷纷老去,再也没来。
武王将纣王裂体斩首,周公姬旦却并不赞许。
“家族聚会人都到(dao)齐,食品丰富多种多样。
我独自一人来到这江边的高楼,我思绪纷然好像有满腹的忧愁。
任何事(shi)物都有可观赏的地方。如有可观赏的地方,那么都可使人有快乐,不必一定要是(shi)怪异、新奇、雄伟、瑰丽的景观。吃酒糟、喝薄酒,都可以使人醉,水果蔬菜草木,都可以充饥。以此类推,我到哪儿会不快乐呢? 人们之所以要追求幸福,避开灾祸,因为幸福可使人欢喜,而灾祸却使人悲伤。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而能满足我们欲望的东西却是有限的。如果美好和丑恶的区别在胸中激荡,选取和舍弃的选择在眼前交织,那么能使人快活的东西就很少了,而令人悲哀的事就很多,这叫做求祸避福。追求灾祸,躲避幸福,难道是人们的心愿吗?这是外物蒙蔽人呀!他们这些人局限在事物之中,而不能自由驰骋在事物之外;事物本无大小之别,如果人拘于从它内部来看待它,那么没有一物不是高大的。它以高大的形象横在我们面前,那么我常常会眼花缭乱反复不定了,就象在缝隙中看人争斗,又哪里能知道谁胜谁负呢?因此,心中充满美好和丑恶的区别,忧愁也就由此产生了;这不令人非常悲哀吗! 我从杭州调移到密州任知州,放弃了乘船的舒适快乐,而承受坐车骑马的劳累;放弃墙壁雕绘的华美漂亮的住宅,而蔽身在粗木造的屋舍里;远离杭州湖光山色的美景,来到桑麻丛生的荒野。刚到之时,连年收成不好,盗贼到处都有,案件也多不胜数;而厨房里空荡无物,每天都以野菜充饥,人们一定都怀疑我会不快乐。可我在这里住了一年后,面腴体丰,头发白的地方,也一天天变黑了。我既喜欢这里风俗的淳朴,这里的官吏百姓也习惯了我的愚拙无能。于是,在这里修整花园菜圃,打扫干净庭院屋宇,砍伐安丘、高密的树木,用来修补破败的房屋,以便勉强度日。 在园子的北面,靠着城墙筑起的高台已经很旧了,稍加整修,让它焕然一新。我不时和大家一起登台观览,在那儿尽情游玩。从台上(shang)向南望去,马耳、常山时隐时现,有时似乎很近,有时又似乎很远,或许有隐士住在那里吧?台的东面就是卢山,秦人卢敖就是在那里隐遁的。向西望去是穆陵关,隐隐约约象一道城墙,姜太公、齐桓公的英雄业绩,尚有留存。向北俯视潍水,不禁慨叹万分,想起了淮阴侯韩信的赫赫战功,又哀叹他不得善终。这台虽然高,但却非常安稳;这台上居室幽深,却又明亮,夏凉冬暖。雨落雪飞的早晨,风清月明的夜晚(wan),我没有不在那里的,朋友们也没有不在这里跟随着我的。我们采摘园子里的蔬菜,钓取池塘里的游鱼,酿高粱酒,煮糙米,大家一边吃一面赞叹:“多么快活的游乐啊!” 这个时候,我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恰好在济南做官,听说了这件事,写了一篇文章,并且给这个台子取名“超然”,以说明我之所以到哪儿都快乐的原因,大概就是在于我的心能超乎事物之外啊!
一叶扁舟飞快地划着桨,它将要飘去哪里呢?应该是回到江南的黄叶村。人们利用斧头常年不息地砍伐山上的树木,再也难见那龙蛇般蜿蜒的百尺身姿。
忆往昔多少回吟赏风月,饮酒作诗,那是多么幸福啊,而如今却人已老去,什么事也做不成了!还有谁会怜悯你的憔(qiao)悴与衰败?元宵试灯也好,踏雪赏景也好,都没有这份心情了。
凭南燕王慕容超的强横,(终至)身死刑场;凭后秦君主姚泓的强盛,也(落得个)在长安被反缚生擒的下场。因此明白道,天降雨露,分布各地,(只是)不养育外族;我中原姬汉古国,决不容有杂种同生。北魏霸占中原已有好多年了,罪恶积累已满,照理说已将自取灭亡。更何况伪朝妖孽昏聩狡诈,自相残杀,国内各部四分五裂,部族首领互相猜忌,各怀心思,(他们)也正将要从(自己的)官邸被绑缚到京城斩首示众。而将军您却像鱼一样在开水锅里游来游去,像燕子一样在飘动的帷幕上筑巢(自寻死路),(这)不太糊涂了吗?
奉命出使加冠佩剑,正是潇洒壮年。
孤苦的老臣曾经留下悔恨的泪水,不孝的子孙也终会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心碎。万顷滔天的浪花里,也许可以回忆起从前流放到陇水的经历。
花落花又开,柳叶绿又衰,花开盛衰无穷尽,与我此时情相近。
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渐渐觉得自己和那些狂放的朋友们日益衰颓,绝少欢乐,却无奈仍被相思之情所缠绕。当年的爱情,别后的情书,这些东西最能萦绕我的心。我知道,我的亲人也在长久地思念我,只等明年春天,蔷薇花谢的时候,我就回去和她团聚。想在梦中见到我的情人,但还没有睡着,含霜的夜晚已经过去,天又亮了。
茫茫的海上升起一轮明月,此时你我都在天涯共相望。
我想排解紧紧缠绕的愁怨,可它总是自己寻觅到我心上;原本与老年没有约定,它却不知不觉地向我入侵。
注释
几回眠:几回醉。
(6)肴:同“肴”,肴山在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北。
8)临江:在今江西省境内。
金缕鞋:绣织有金丝的鞋子。南唐李煜《菩萨蛮》:“划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3]垒润栖新燕:新燕在刚垒好的新窝里栖息。
⒂若云浮:言疾速。
举辉:点起篝火。
⑧《史记·李斯列传》:“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太平御览》卷九二六:《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门,不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