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字木兰花·花
深居观元化,悱然争朵颐。谗说相啖食,利害纷eq々。
"至化恒在宥,保和兹息人。推诚抚诸夏,与物长为春。
丝竹岂云乐,忠贤惟所亲。庶洽朝野意,旷然天地均。"
一击车中胆气豪,祖龙社稷已惊摇;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人间铁未销?
红叶飕飗竞鼓声。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大阴凝至化,真耀蕴轩仪。德迈娥台敞,仁高姒幄披。
吏舍跼终年,出郊旷清曙。杨柳散和风,青山澹吾虑。依丛适自憩,缘涧还复去。微雨霭芳原,春鸠鸣何处。乐幽心屡止,遵事迹犹遽。终罢斯结庐,慕陶直可庶。
送春去。春去人间无路。秋千外,芳草连天,谁遣风沙暗南浦。依依甚意绪。漫忆海门飞絮。乱鸦过,斗转城荒,不见来时试灯处。 春去。最谁苦。但箭雁沉边,梁燕无主。杜鹃声里长门暮。想玉树凋土,泪盘如露。咸阳送客屡回顾。斜日未能度。 春去。尚来否。正江令恨别,庾信愁赋。二人皆北去。苏堤尽日风和雨。叹神游故国,花记前度。人生流落,顾孺子,共夜语。
放情恣披拂,杖策聊□□。□□□□□,□□□□色。
红玉阶前,问何事、翩然引去。湖海上、一汀鸥鹭,半帆烟雨。报国无门空自怨,济时有策从谁吐。过垂虹亭下系扁舟,鲈堪煮。 拼一醉,留君住。歌一曲,送君路。遍江南江北,欲归何处。世事悠悠浑未了,年光冉冉今如许。试举头、一笑问青天,天无语。
雁怯重云不肯啼,画船愁过石塘西。打头风浪恶禁持。 春浦渐生迎棹绿,小梅应长亚门枝,一年灯火要人归。
轻盈照溪水,掩敛下瑶台。妒雪聊相比,欺春不逐来。偶同佳客见,似为冻醪开。若在秦楼畔,堪为弄玉媒。
萋萋春草秋绿,落落长松夏寒。牛羊自归村巷,童稚不识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