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秋风萧瑟秋江岸,人语秋虫共鸣。
如今我就像那(na)两三棵树(shu)一样静静地站在江边,可怜只有一树绿叶和我一起度过残春。
苦相身为女子,地位十分卑(bei)微。而男子刚出生就被重视,父母就希望他能立下大志,建功立业,光耀门楣。苦相身为女子生来就不被家里珍视。长大以后,她只能居于深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旦来了客人,就得躲藏起来,羞于见人。到了出嫁的年纪,她含着眼泪远嫁异地。出嫁后,她就像雨滴从云层落下,从此便成(cheng)了别家的人。在婆家她总是低着头,表现得很和顺,也不敢随便说话。对公婆、丈夫等的跪拜没有数,对婢妾也要如同庄严的客人那样敬重。幸好她与丈夫情投意合,只是二人如天上的牛郎织女星,不能常常相聚。而且女子之于丈夫,也只是如葵藿仰望阳光那样,尊卑悬绝,永远和丈夫处(chu)于不平等的地位。男子一旦变了心,就把各种的罪名都强加到女子的身上。随着女子容颜老去,丈夫对她的情意也已不再有,又有了新欢。往昔她与丈夫,像形和影一样不能分离,如今彼此却如胡与秦,相隔万里。即使胡秦之地的人,时而也有相见的时候,但她与丈夫却如天上的参星和辰星,永不相见。
长庆三年八月十三日记。
今夜是一年中的最后一个夜晚,我还在万里之外作客飘零未能回转家门。
原先她是越溪的一个浣纱女,后来却成了吴王宫里的爱妃。
虽然被贬为下臣放逐到南方,心中还是惦念着北方的英明的君王,
昔日游历的依稀脚印,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si),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我把江离芷草披在肩上,把秋兰结成索佩挂身旁。
奉告那盲目效颦的邻人东施,光学皱眉而想取宠并非容易!
老夫情绪恶劣,又吐又泻躺了好几天。
谁说无心就能逍遥自在,其实也像反覆无常的小人。
这有易国的放牧者,又在哪里遇到女子?
注释
⑼归人:归来的人。晋陶潜《和刘柴桑》:“荒涂无归人,时时见废墟。”此指北返渔阳的行客。
三五团圆:指阴历十五晚上最圆的月亮。
⑴江:长江。汜(sì):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234、白水:神话中的水名。
(2)潮州:州名,治所唐时海阳县(今广东潮州市),辖境约相当于今广东省潮州、汕头、揭阳和梅州、汕尾市一部分地区(李宏新《1991:潮汕分市纪事》)。刺史:州的行政长官。军事衙推:州刺史的属官。
⒃子胥:伍子胥,春秋末期吴国大夫。《吴越春秋》卷五《夫差内传》:“吴王闻子胥之怨恨也,乃使人赐属镂之剑,子胥……遂伏剑而死。吴王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之器,投之于江中。”又见《国语·吴语》。
⑺霄汉:指高空。长怀:一作“长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