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家正当兴盛的(de)时候,做大官乘坐朱轮车的有十人,我也备位在九卿之列,爵封通侯,总管宫内的侍从官,参与国家大政。我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有所建树,来宣扬皇帝的德政,又不能与同僚齐心协力,辅佐朝廷,补救缺失,已经受到窃踞高位白食俸禄的指责很久了。我贪恋禄位和权势,不能自动退职,终于遭到意外的变故,平白地被人告发,本人被囚禁在宫殿北面的楼观内,妻子儿女全关押在监狱里。在这个时候,自己觉得合族抄斩也不足以抵偿罪责,哪里想得到竟能保住脑袋,再去奉祀祖先的坟墓呢?我俯伏在地想着圣主的恩德真是无法计量。君子的身心沉浸在道义之中,快乐得忘记忧愁;小人保全了性命,快活得忘掉了自身的罪过。因此亲自率领妻子儿女,竭尽全力耕田种粮,植桑养蚕,灌溉果园,经营产业,用来向官府交纳赋税,想不到又因为这样做而被人指责和非议。
白天在田里锄草,夜晚在家中搓麻线,村中男男女女各有各的家务劳动。
我是天宫里掌管山水的郎官,天帝赋予我狂放不羁的性格。曾多次批过支配风雨的手令,也多次上奏留(liu)住彩云,借(jie)走月亮。
十五的月亮映照在关山,征人思乡怀念秦川。
刚端起酒杯,还未沾唇,一群横暴的士兵冲进大门。
我听说,礼的根(gen)本作(zuo)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sha)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魂啊不要前去!
是谁家精美的笛子暗暗地发出悠扬的笛声。随着春风飘扬,传遍洛阳全城。
我徙然感到韶华易逝,容华凋零,终日在春酒中留连光景。没有知心的人可以交谈,对谁人也用不着清醒。天大地大,无处可以再次寻找那悠扬欢乐的箫声。即使也跟年轻时那样买花携酒,但是却完全没有了当时的那种心情。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纵有六翮,利如刀芒。
注释
8、解:懂得,理解。
响:指蝉声。沉:沉没,掩盖。
②咬定:比喻根扎得结实,像咬着青山不松口一样。
(2)辟(bì):君王。
87.引车避匿:将车子调转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