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紫花丰腴,光泽均匀细腻,红花鲜艳,羞退靓女胭脂面。
大丈夫一辈子能有(you)多长时间,怎么能小步走路的失意丧气?
吃熊掌就(jiu)胖,吃蛙腿就瘦。
门前车马喧腾,有乘着朱轮金鞍的贵宾经过。他说他从朝廷而来(lai),回归故乡,见到故乡的人感到亲切。我赶紧呼唤自己的小儿子打扫中堂招待客人,坐在一起共同谈论人生的悲辛。我们相对而坐,桌上的两觞酒还没饮尽,暂时停下酒杯就泪流满面了。我哀叹自己漂泊万里,已经三十年过去了。可怜我的半生,空谈王霸之略,却始终没有得到过朝廷的重用,从没做过朝廷重员。我的雄剑空藏在玉匣之中,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兵书上浮满了灰尘,也好久没有人听我谈论这些用兵之策了。在朝廷中没有人和我的意见相同,我只得一样流离到湘水之滨。真正懂得我的知己,多已是(shi)泉下之人了。生来苦于百战,在征战中死去的人太多太多了,死去之后可以与万人做邻居。北风扬起胡沙,掩埋了周秦两朝。运势尚且如此,何况是在茫茫苍穹间渺小的世人?心里无限伤感凄怆,又能说什么呢?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存亡随从天意吧。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或呼白喊黑,一掷干金;戴分曹赌酒,以遣时日。
四月南风吹大麦一片金黄,枣花未落梧桐叶子已抽长。
神仙是不死的,然而服药求神仙,又常常被药毒死,
经过门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有美酒,大家同饮共欢。
那些下拜迎接大官长上的繁文缛节已经令我心力交瘁,奉命驱策百姓更让我感到悲哀。
国家代代都有很多有才情的人,他们的诗篇文章以及人气都会流传数百年(流芳百世)。
可惜钟子期早已死去,世上再也找不到那样的知音。
拂晓的云与攀在漫天游动,楼台殿阁高高耸立触天空。
太史公说:“对,对!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我曾从先父那里听说:‘伏羲最纯朴厚道,他创作了《周易》中的八卦。唐尧、虞舜时代的昌盛,《尚书》上记载了,礼乐就是那时制作的。商汤、周武王时代的兴隆,古代的诗人已经加以歌(ge)颂。《春秋》歌颂善人,贬斥恶人,推崇夏、商、周三代的德政,颂扬周王朝,并非全是抨击和讥刺。’自从汉(han)朝建立以来,直到当今(jin)的英明天子,捕获白麟,上泰山祭祀天地之神,改正历法,更换车马、祭牲的颜色。受命于上天,德泽流布远方,四海之外与汉族风俗不同的地区,也纷纷通过几重翻译叩开关门,请求前来进献物品和拜见天子,这些事说也说不完。大臣百官尽力歌颂天子的圣明功德,但还是不能把其中的意义阐述透彻。况且,贤士不被任用,这是国君的耻辱;皇上英明神圣而他的美德没能流传久远,这是史官的过错。况且,我曾经做过太史令,如果废弃皇上英明神圣的盛大美德不去记载,埋没功臣、贵族、贤大夫的事迹不去记述,丢弃先父生前的殷勤嘱托,没有什么罪过比这更大了。我所说的记述过去的事情,整理那些社会传说,谈不上创作,而你却把它同孔子作《春秋》相提并论,这就错了。”
愿怀着侥幸有所等待啊,在荒原与野草一起死掉。
胜败乃是兵家常事,难以事前预料。能够忍辱负重,才是真正男儿。
注释
④斗:酒器。比邻:近邻。这句和上句是说,遇到高兴的事就应当作乐,有酒就要邀请近邻共饮。
朱楼:指富丽华美的楼阁。
⑥茫茫:广阔,深远。
(9)远念:对远方故乡的思念。
宠非己荣:不以受到宠爱为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