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骑马向西走几乎来到天边,离家以后已见到两次月圆。
不论是离开还是留下(xia),都会是对方梦中出现的人。
纣王把忠良剁成肉酱啊,殷朝天下因此不能久长。
口渴也不能饮盗泉水,热也不能在丑陋的树木下歇息。恶木也有枝,志士却多苦心。志士整理马车恭敬地遵奉君主之命,驱马将要远行。时势所迫,饥不择食,寒不择栖。时光已经逝去,而功业却还未建立。高耸的云朵接岸而起,树木的枝条随风鸣叫。在幽谷底沉思,在高山顶感慨悲伤。乐器绷紧了的弦发不出缓弱的声音,而节操高尚的人就犹如这急弦,谈论问题常常直言不讳,常常不为(wei)君王所喜,不为世俗所容,得不到认可。人生处世真不容易,如何才能放宽我的胸襟呢?眷顾我耿直的情怀,与古人相比真是感到惭愧。
我听了他的话,起初还很疑惑不解,再进一步思考,觉得他这个人大概是个贤人,是那种所谓独善其身的人吧。但是我对他还是有些批评,觉得他为自己打算得太多,为别人打算太少,这难道是学了杨朱的学说吗?杨朱之学,是不肯拔自己一根(gen)毫毛去有利於天下,而王承福把有家当作劳心费力的事,不肯操点心来养活妻子儿女,难道会肯操劳心智为其他的人吗!但尽管如此,王承福比起世上那些一心唯恐得不到富贵,得到後又害怕失去的人,比那些为了满足生活上的欲望,以致贪婪奸邪无道以致丧命的人,又好上太多了。而且他的话对我多有警醒之处,所以我替他立传,用来作为自己的借鉴。
独自倚靠在池边的栏杆上观看斗鸭,头上的碧玉簪斜垂下来。(我)整日思念心上人,但心上人始终不见回来,(正在愁闷时),忽(hu)然听到喜鹊的叫声。
清澈的湖水在秋夜的月亮下发着亮光,我到洞庭湖采白蘋。
半梳着云鬓刚刚睡醒,来不及梳妆就走下坛来,还歪带着花冠。
金黄的芦(lu)苇铺满江岸,白色的蘋花飘荡在渡口,碧绿的杨柳耸立在江堤上,红艳的野草渲染着滩头。虽然没有生死之交,却有毫无机巧算计之心的朋友,数那些在秋江上自由自在的鸥鹭。鄙视那些达官贵人们的,正是那些不识字的江上钓鱼翁。
难道没有看见辽东一带还战乱连年吗?国家正当用武之际,即使写出像宋玉那样的悲秋文章,又有什么地方需要它呢?(其六)司马长卿不得志,住在空房子里悲吟。东方朔侍奉汉武帝,靠幽默滑稽换取宽容。看来应该买把若耶溪所出的宝剑,明日回去拜个猿公那样的师傅练习武功。(其七)我这今日的边让想起奖进贤能的蔡邕,无心制曲吟诗,只好闲卧春风中。
商鞅抛弃了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吏,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想知道开满鲜花的江中小岛在哪里?隔着宽阔的江水,只是隐约可见远方似有一片红色的云彩。
注释
文章太守:作者当年知扬州府时,以文章名冠天下,故自称“文章太守”。
待吾尽节报明主:等我尽到了一个臣子的义务,报答了贤明的君主。
罗绶分香:指离别。秦观《满庭芳》词:“消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罗绶,
[21] 朋党之论:唐穆宗至宣宗年间(821-859年),统治集团内形成的牛僧孺为首的党和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朋党之间互相争斗,历时四十余年,史称“牛李党争”。
①三尺:指剑。
(8)牧:养,引申为统治、管理。
33.县官: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