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men)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you)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liao)。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我缅怀萧何,曹参,魏相,邴吉这些良相,也缅怀辛庆忌,李广,卫青,霍去病这些良将;衔君命出使的有苏武,震惊远方各国的有张骞。实行教化能使百姓伦常走上正轨,出征作战能让皇帝的威信显赫;身处危险的境地能表现智勇精神,舍弃性命时能表现出高风亮节。至于像金日单那(na)样的忠孝深厚,陆贾那样的晚年生活优游;司马相如,玉褒,扬雄那样的文采斐然,司马迁,刘向,刘歆那样的史学名家;赵广汉,张敞,王遵,王骏,王章那样有名的京兆尹,于定国,张释之那样的听讼名家;汲黯那样的为人正直,郑当时那样的重视人才;终军那样的山东英俊之士,贾谊那样的洛阳才子:这些人头上垂着缓带,身上佩戴鸣玉而出入宫的实在是太多了。有的是异族出身,好像是从泥滓中脱颖而出;有的是善于处世,从表面现象中有看到本质。有的是做出了成绩而被杀害;有的是虽有大才而未被重用。他们都在廷臣中有良好声誉,其言行被人们所周知。人们会联想到他们的言行犹如玉佩的美声还留在人间,铿锵的声音好像就在耳边。当王音,王凤,弘恭,石显等人得势之时,他们热如烈火的权势灸烤着四方,震动了国都和边锤,而当他们死去之日,竟然还不能和上述的十(shi)几位名人的仆役相提并论。一个人的名声实在是太难了,不正是这样吗?
巴水穿过巫山,巫山夹着青天。
绵绵的江水有三千里长,家书有十五行那么长。
我清晨从长安出发,回头东望,离秦川已经很远了,太阳从东峰上冉冉升起。天气晴朗,远处的山水明洁清净,可清清楚楚地看见;长安城蜿蜒曲折,重重叠叠宏伟壮丽。秋风吹起,家家户户的竹林飒飒作响,五陵一带的松林蒙上一层寒冷的色彩。我有归去的感叹,这里霜寒露冷,还是回去吧。
天上宫阙,白玉京城,有十二楼阁,五座城池。
既然你从天边而来,如今好像要直飞(fei)上高空的银河,请你带上我扶摇直上,汇集到银河中去,一同到牛郎和织女的家里做客吧。
四顾泥涂,蝼蚁须防。
欢言笑谈得到放松休息,畅饮美酒宾主频频举杯。
趴在栏杆远望,道路有深情。
想当初我刚踏上征途,正值由寒转暖的气候。什么日子才能够回去?公务却越加繁忙急骤。眼看将年终时日无多,人们正忙着采蒿收豆。心里充满了忧伤悲哀,我自讨苦吃自作自受。想到那恭谨尽职的人,我辗转难眠思念不休。难道我不想回归家园?只怕世事翻覆祸当头。
旁边的人认为孟尝君看不起冯谖,就让他吃粗劣的饭菜(cai)。(按照孟尝君的待客惯例,门客按能力分为三等:上等(车客)出有车;中等(门下之客)食有鱼;下等(草具之客)食无鱼。)过了一段时间,冯谖倚着柱子弹着自己的剑,唱道:“长剑我们回去吧!没有鱼吃。”左右的人把这事告诉了孟尝君。孟尝君说:“让他吃鱼,按照中等门客的生活待遇。”又过了一段时间,冯谖弹着他的剑,唱道:“长剑我们回去吧!外出没有车子。”左右的人都取笑他,并把这件事告诉给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车子,按照上等门客的生活待遇。”冯谖于是乘坐他的车,高举着他的剑,去拜访他的朋友,十分高兴地说:“孟尝君待我为上等门客。”此后不久,冯谖又弹着他的剑,唱道:“长剑我们回去吧!没有能力养家。”此时,左右的手下都开始厌恶冯谖,认为他贪得无厌。而孟尝君听说此事后问他:“冯公有亲人吗?”冯谖说:“家中有老母亲。”于是孟尝君派人供给他母亲吃用,不使她感到缺乏。于是从那之后。冯谖不再唱歌。
二水会合空旷处,水清流缓波涛平。
身心一直调养适当,保证长命益寿延年。
太公吕望在店中卖肉,姬昌为何能辨贤能?
即使是那些富比晋楚的人,恐怕也未必知道《饮酒》柳宗元 古诗的快乐?
注释
之:指为君之道
(21)野如赭(zhě):形容土地赤裸,寸草不生。赭:赤褐色。
⑬果:确实,果然。
腰白玉之环:腰间悬着白玉圈。
②客:指战死者,死者多为外乡人故称之为“客”。豪:通“号”,号哭。
(18)直:只是,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