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树也已经长得这么大了,怎堪离别。只有你(辛弃疾),与我有许(xu)多相同的见解。我们天各一方,但只要双方不(bu)变初衷,则无须多问挂念。希望不会缺少知音。炼丹一旦成功,就要牢牢拾取,点铁成金。龙虎丹炼就,就可功成迸裂而出。
我整日忧郁而悲悲戚戚,女儿就要出嫁遥远地方。
在阁楼中好似春天一般,平常不用的窗子将白昼都隔在了外面,走在画廊里,发现这里非常深幽。篆香烧尽了,日影移上帘箔了,才发现黄昏将近。我喜爱梅花,自己种的江(jiang)梅渐已长好,为什么一定要再临水登楼赏玩风月而荒废了时光呢。没有人来找我谈话聊天,如今在这样的寂寥环境里独自面对梅花,就好像当年何逊在扬州对花彷徨。
平沙万里,在月光下像铺上一层白皑皑的霜雪。连绵的燕山山岭上,一弯明月当空,如弯钩一般。
看到这种情景我很伤心,因而忧愁容颜衰老。
借问章台的柳啊,过去你是那样婀娜多姿,如今你还和往日一样吗?
还没有飞到北方时,就已经知道北方的沙漠(mo)多风雪了,还是再在江南渡过半月的春光时节吧。
我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得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人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天气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读书。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们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年之后,更加仰慕圣贤的学说,又苦于不能与学识渊博的老师和名人交往,曾快步走(跑)到百里之外,手拿着经书向同乡前辈求教(jiao)。前辈德高望重,门人学生挤满了他的房间,他的言辞和态度从未稍有委婉。我站着陪侍在他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低身侧耳向他请教;有时遭到他的训斥,表(biao)情更为恭敬,礼貌更为周到,不敢答复一句话;等到他高兴时,就又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得到不少教益。 当我寻师时,背着书箱,趿拉着鞋子,行走在深山大谷之中,严冬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到学舍后,四肢僵硬不能动弹,仆人给我灌下热水,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暖和过来。住在旅馆,我每天吃两顿饭,没有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同学舍的求学者都穿着锦绣衣服,戴着有红色帽带、饰有珍宝的帽子,腰间挂着白玉环,左边佩戴着刀,右边备有香囊,光彩鲜明,如同神人;我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毫无羡慕的意思。因为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并不觉得吃穿的享受不如人家。我的勤劳和艰辛大概就是这样。 如今我虽已年老,没有什么成就,但所幸还得以置身于君子的行列中,承受着天子的恩宠荣耀,追随在公卿之后,每天陪侍着皇上,听候询问,天底下也不适当地称颂自己的姓名,更何况才能超过我的人呢? 如今的学生们在太学中学习,朝廷每天供给膳食,父母每年都赠给冬天的皮衣和夏天的葛衣,没有冻饿的忧虑了;坐在大厦之下诵读经书,没有奔走的劳苦了;有司业和博士当他们的老师,没有询问而不告诉,求教而无所收获的了;凡是所应该具备的书籍,都集中在这里,不必再像我这样用手抄录,从别人处借来然后才能看到了。他们中如果学业有所不精通,品德有所未养成的,如果不是天赋、资质低下,就是用心不如我这样专一,难道可以说是别人的过错吗!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中已学习二年了,同辈人很称赞他的德行。我到京师朝见皇帝时,马生以同乡晚辈的身份拜见我,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文辞很顺畅通达,同他论辩,言语温和而态度谦恭。他自己说少年时对于学习很用心、刻苦,这可以称作善于学习者吧!他将要回家拜见父母双亲,我特地将自己治学的艰难告诉他。如果说我勉励同乡努力学习,则是我的志意;如果诋毁我夸耀自己遭遇之好而在同乡前骄傲,难道是了解我吗?
现在魏君离开吴县(xian)已经三年了,一天,他与我同在内庭,取出这幅《吴山图》给我看,一边欣赏,一边叹息,就命我写篇文章记载这件事情。唉!魏君对于我乡吴县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又怎能使我们吴县百姓忘记他呢!
真是苦啊生长在这驿站旁边,官府强迫我去拉驿站的行船。
看到山头的烟火,胡人误作是狼烟而紧张起来,但接着听说辽西并没有战事,马上又安定下来,时时买酒取乐,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而卧在酒店。
宴罢友人叹息声中黑夜至,稳稳躺下一觉睡到大天明。
深夜从沉醉中一觉惊醒,只见荒村萧索江水茫茫,找不到栖身的席草充饥的米粮。
注释
15.同行:一同出行
⑾保:依赖。
36.蟹白栗黄:蟹肉和栗肉,指蟋蟀吃的精饲料。
15.薄:同"迫",接近。
⑵《晋书》:刘琨,字越石。少得隽朗之目,与范阳祖纳,俱以雄豪著名。在晋阳,尝为胡骑所围数重,城中窘迫无计,琨乃乘月登楼清啸,贼闻之,皆凄然长叹。中夜奏胡筋,贼又流涕歔欷,有怀土之切。向晓复吹之,贼并弃围而走。刘越石有《扶风歌》“朝发广莫门,暮宿丹水山。左手弯繁弱,右手挥龙渊”云云,凡九首。其《横吹曲》,今逸不存,或指吹胡笳而言,恐未的。
10.鹜:(wù)野鸭子。
秋水:秋天的河水,这里指渭河水,位于今陕西省境内。
状:样子。
⑧《史记·李斯列传》:“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太平御览》卷九二六:《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门,不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