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真是无可奈何啊!我被那微不足道的名利所羁缚,又被那难以割舍的感情所耽搁,可惜那些风流韵事都被丢到一边了。当初徒然许下功成身退时,要去求仙访道,潇潇度日的诺言。到如今,反误了我与佳人的秦楼约会。当睡梦觉来时、酒醉清醒后,我细细地思量着这一切。
茂盛的松树生长在山涧底,风中低垂摇摆着的小苗生长在山头上.
我横刀而出,仰天大笑,因为去者和留者肝胆相照、光明磊落(luo),有如昆仑山一样的雄伟气魄。
只是希望天下人,都是又饱又暖和。不辞辛劳不辞苦,走出荒僻山和林。
帝王之(zhi)都,到处月光如水,花灯如山, 装饰华丽的香艳的马车堵塞了宽敞大道。 身处闲暇却无缘目睹中兴之年元宵盛况, 只得带着羞惭随着老乡去观看迎接紫姑神的庙会。
孤傲的鸿雁自海上而来,池塘河潢不敢眷顾。
碑的意思,是表示悲哀。古时候用绳子将棺木吊进墓穴安葬,安葬时用大木头垫在棺材下面,系上绳索,以便搬动棺材。后人在木头上写明死者的生平事迹来表彰他的功业德行,于是留下它不舍得丢掉,碑的名称由此得来。从秦汉以后,有功业德行、施政办事的活着的人,也为他立碑,并且把木头换成了石头,这就失去了原来的用处。我为野庙立碑,并不是有什么施政办事的功业德行可以记述,只不过悲伤农民(min)竭尽他们的力量来供奉野庙里泥塑木雕的神像罢了。 瓯越一带有侍奉鬼神的传统习俗,山顶水边有很多不该祭祀的祭供。那些庙中供奉的神像,外表威武果断、黝黑硕大的,就称将军;和气谨慎、白皙年少的,就称某郎:老妇人外貌庄重而有威严,就称姥;妇女面容艳丽的,就称姑。供举神像的地方,厅堂建筑得很宽敞,台阶筑得很高,左右种植着十分茂密的古树,女萝和茑萝在上面遮蔽了阳光,猫头鹰在树木间筑巢。神庙两廊中的神用车马和随从差役,众多繁杂,奇形怪状。农民们自己塑造了这些神像,又对这些神鬼偶像感到害怕,跑来祭祀唯恐落在后面。大的杀牛来祭祀,其次杀猪来祭杞,小的也不下于杀狗、鸡、鱼和菽来祭祀。平时祭祀用的家畜和酒食,宁可家里缺少,也不能让神像缺少。如果有一天不勤勉,灾祸就随之降临,老人小孩,家畜牛马都战战兢兢的。疾痛死丧,农民不认为恰巧遇到这个时候!自己不明白生老痛死的规律,全部归结到了神身上。 虽然这样,如果按照古代的礼制来衡量,就不合事理;但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过。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活着的时候能够抵御大灾,抵抗大患,他死后就该享用活着的人的祭祀吗?野庙里供奉的无名的神像,不能同抵御祸患死后受到祭祀的神相比,这是明显不合乎古代礼制的地方。现在也有威武果断、体格硕大的人,也有和气谨慎、青春年少的人。登上台阶,举行大型酒宴,耳听音乐演奏,口吃精美食品,乘车骑马,被仆从包围的人都是这样的。解除人民的沉重苦难,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这些他们不曾放在心上。百姓必须供奉的东西,一天不勤勉,就派出凶悍的官吏,滥用酷刑,强迫他们去做事。贪官污吏与无名之神相比,谁给人民带来的灾祸严重?平时国家没有事情,这些人一直被视为贤士良臣。一旦国家有大的祸患,应当报效国家的时候,却昏乱害怕,遇到危险即仓惶逃遁,乞求作囚徒都来不及。这是戴着礼帽会说话的泥塑木雕罢了,又为什么责备那些真的泥塑木雕呢!所以说,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也许将野庙中的无名偶像供奉为神,不算什么罪。 文(wen)章写完了,写一首诗,作为文章的总结:徒具形体的土木鬼神,偷窃我百姓的酒食祭品,本来就没有什么名分;智慧才能与泥塑木雕一般的官吏,偷窃我君主的俸禄官位,怎么能让人效法呢?俸禄优厚官位崇高,酒食祭品却非常微薄。神享用祭品,谁说他不对?看着我立的碑,知道我的碑文情感多么伤悲。
对于前面所说的权贵人家,我除了过年过节例如伏日、腊日投(tou)一个名帖外,就整年不去。有时经过他的门前,我也是捂着耳朵,闭着眼睛,鞭策着马匹飞快地跑过去,就象后面有人追逐似的。这就是我狭隘的心怀,因此经常不受长官欢迎(不被长官赏识),而我则更加不顾这一切了。我常常发表高谈阔论:“人生遭际都是由命运决定的,我只是守自己的本份罢了!”您老人家听了我的这番话,或许(恐怕)不会嫌我过于迂腐吧!
一连四五杯,酒酣高歌一首《猛虎词》。
飞腾的水珠散发彩色霞光,水沫在巨石上沸腾。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虽然被泥土掩埋不能发挥作用,但其赫赫剑气形成的不凡光焰仍然夜夜照亮了夜空。
征夫们哭着与家人告别悲啼之声使日月为之惨淡无光。
注释
20、江离、芷:均为香草名。
木索:木枷和绳索。
小轩窗:指小室的窗前,轩:门窗
14.素:白皙。
⑶燕燕、莺莺:借指伊人。苏轼《张子野八十五岁闻买妾述古令作诗》:“诗人老去莺莺在,公子归来燕燕忙。”
(10)仞:长度单位,古代以七尺或八尺为一仞。
③汀:水中洲。
26.“叹黄犬”句:《史记·李斯列传》有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翻译: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被判处五种刑罚,最后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李斯从狱中被押解出来时,跟他的次子走在一起。他回头对次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上蔡东门外去打兔子,可哪里还有机会啊!”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吟: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