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面对离酒慷慨高歌挥舞长剑,耻如一般游子(zi)模样满脸离愁。
我听了他的话,起初还很疑惑不解,再进一步思考,觉得他这个人大概是个贤人,是那种所谓独善其身的人吧。但是我对他还是有些批评,觉得他为自己打算得太多,为别人打算太少,这难道是学了杨朱的学说吗?杨朱之学,是不肯拔自己一根毫毛去有利於天下,而王(wang)承福把有家当作劳心费力的事(shi),不肯操点心来养活妻子儿女,难道会肯操劳心智为其他的人吗!但尽管如此,王承福比起世上那些一心唯恐得不到富贵(gui),得到後又害怕失去的人,比那些为了满足生活上的欲望,以致贪婪奸邪无道以致丧命的人,又好上太多了。而且他的话对我多有警醒之处,所以我替他立传,用来作为自己的借鉴。
昌言考进士科目的时候,我才只有几岁,还没开始学习。回忆当年我跟一群孩子在父亲身边嬉戏玩耍,昌言也在旁边,还曾拿来枣儿栗子给我吃;两家住得很近,又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所以彼此十分亲昵。昌言应考进士科目,一天比一天出名。我后来渐渐长大,也稍稍懂得要读书,学习句逗、对对子、四声格律,结果没有学成而废弃了。昌言听说我废弃了学习,虽然没有说我什么,而细察他的意思,是很遗憾的。后来过了十多年,昌言进士及第,考中第四名,便到各地去做官,彼此也就断了音讯。我日益成长壮大,能够感到悔恨了,便痛改前非而恢复学习。又过了几年,我游历京城,在汴京遇见了昌言,便彼此慰劳,畅叙平生以来的欢乐。拿出文章十多篇,昌言看了很高兴,并且夸我写得好。我学习开始晚,又没有老师指导,虽天天作文,内心一直十分惭愧;等听到昌言的话后,于是颇为自喜。到现在又十多年过去了,再次来到了京城,而昌言已经身居两制,他作为朝廷使者,要出使到万里以外的那些强悍不屈服的契丹朝廷,要树立大旌旗,跟随的骑士多达几百骑,送行的车辆有上千辆,走出京城大门情绪慷慨激昂。我自思忖,孩童时代见到昌言在先父身旁,那时怎么会料想他会走到这一步了?一个人富贵起来并不奇怪,而我对昌言的富贵特别有所感触啊!大丈夫活着不去当将军,能当名使臣,用口舌辞令在外交上战胜敌人就足够了。前些年彭任跟随富弼公出使契丹,曾对我说:“出了国境之后,住宿在驿亭。听到披甲战马几万骑驰聘而过,宝剑和长矛互相撞击,整夜不绝于耳,跟随之使臣惊慌失色。等到天亮了,只见道路上的马蹄印了,心中的余悸还难平息,好像心要跳出来似的。”大凡契丹用来向中国炫耀武力的手段,多为这类事情。中国去的使者,没有识透他们这类手段,因之而有的人甚至(zhi)震惊害怕到哑口无言,让外族人嗤笑。唉!这是多么的没有思考力啊!古代奉春君刘敬出使到冒顿去,壮士大马都藏起来不让看见,因此才有平城的战役。现在的匈奴(契丹),我是深知他们没有什么能力与作为的。孟子说:“面对诸侯国君的谈话,就得藐视他。”更何况对待外族呢!请把上述的话权作临别赠言吧。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
孔子说:“学了(知识)然后按一定的时间复习它,不也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也是很快乐吗?人家不了解我,我却不恼怒,不也是道德上有修养的人吗?”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呢?同朋友交往是不是诚实可信了呢?老师传授的知识是不是复习了呢?”孔子说:“我十五岁开始有志于做学问,三十岁能独立做事情,四十岁(遇事)能不迷惑,五十岁知道哪些是不能为人力所支配的事情,六十岁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到七十岁才做事才能随心所欲,不会超过规矩。”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可以从中获得新的理解与体会,那么就可以凭借这一点去做老师了。”孔子说:“只学习却不思考,就会迷惑;只空想却不学习,就会疑惑。”孔子说:“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一竹篮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巷子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的乐趣。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孔子说:“知道学习的人比不上爱好学习的人;爱好学习的人比不上以学习为乐趣的人。”孔子说:“我整天吃粗粮,喝冷水,弯着胳膊做枕头,也自得其乐。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富贵,我把它看作天上的浮云。”孔子说:“多个人同行,其中必定有人可以做我的老师。我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善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孔子在河边感叹道:“时光像流水一样消逝, 日夜不停。”孔子说:“军队的主帅可以改变,普通人的志气却不可改变。”子夏说:“博览群书广泛学习,而且能坚守自己的志向,恳切地提问,多考虑当前的事,仁德就在其中了。”
挽起的衣袖可见她的手,洁白的手腕上戴着金色的手镯。
不一会儿工夫,沙鸥突然振翅远飞,不知道它落到何处去了。告诉沙鸥,我已经向朝廷提出请求,要辞官归隐了。
可怜闺中寂寞独自看月,她们思念之心长在汉营。
当时红楼离别之夜,令人惆怅不已,香灯隐约地映照着半卷的流苏帐。残月将落,天刚破晓时,“我”就要出门远行,美人含着泪珠为“我”送行,真是“寸寸柔肠,盈盈粉泪”的样子。临别时为我弹奏一曲如泣如诉的乐章,那琵琶杆拨上装饰着用金制成的翠羽,雍容华贵;那琵琶弦上弹奏着娇软的莺语,婉转动人。那凄恻的音乐分明是在劝“我”早些儿回家,碧纱窗下有如花美眷在等着他。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luan),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床头上放着一壶(hu)酒,人生能有几回醉呢!
(有一个)姓刘的一个人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养育(有)一个孩子。白天在田间努力耕作,晚上点着蜡烛在织机上纺织,整年都像这样。邻居中有穷困的人,刘氏就用粮食救济他们。偶尔有没有衣服穿的人,刘氏就把自己的衣服赠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称她善良。然而她孩子不理解,心里有怨言。母亲告诫他,说:“和别人相处要善良,是做人的根本,谁没有紧急的事情呢?”母亲(指刘氏)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房屋衣物全部被烧光。大家不仅给他衣服,并且为他砍树建造房屋,这都是怀念刘氏的恩情!这时刘氏的孩子才明白母亲的善举。
那西岭的雪峰啊,像一幅美丽的画嵌在窗框里;这门前的航船啊,竟是从万里之外的东吴而来。药草的枝叶长得郁郁青青,青青的颜色越过棕亭蔓入草亭。
春已至暮,三月的雨伴随着狂风大作,再是重门将黄昏景色掩闭,也无法留住春意。泪眼汪汪问落花可知道我的心意,落花默默不语,纷乱的,零零落落一点一点飞到秋千外。
奉告那盲目效颦的邻人东施,光学皱眉而想取宠并非容易!
菊花开了又落了,日子一天天过去。塞北的大雁在高空振翅南飞,思念的人却还没有回来。悠悠明月照在帘子上,随风飘飘然。
注释
1.溪居:溪边村舍。
[42]指:手指。
贻(yí):送,赠送。
[15] 用:因此。
32.跬:古代的半步。古代称跨出一脚为“跬”,跨两脚为“步”。
未央宫:前200年(汉高祖七年)萧何所造,遗址在今陕西西安西北汉长安故城内西南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