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合欢花尚且知道朝开夜合,鸳鸯鸟成双成对从不(bu)独宿。
我们就可骑着两只茅狗,腾化为(wei)龙,飞上华山而成仙。
后羿爱好田猎溺于游乐,对射杀大狐狸特别喜欢。
南面的厢房有小坛,楼观高耸超越屋檐。
西施是越国溪边的一个女子,出身自苎萝山。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me)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dao)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you)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di)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ne)?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lian)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三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恭谨地再拜进言给相公阁下: 韩愈听说周公作宰辅时,他是多么急于接见贤才啊,正当吃一顿饭,却三次吐出口中的食物出来迎宾;正当洗一次头发,即三次握着头发出来见客.这时候,天下的贤才都已经提拔重用了,邪恶凶顽、图谋不轨、谄媚逢迎、虚伪欺诈的一流坏人,都已经清除;整个天下都已经无须担心;处在极边远地方的许多蛮夷部族,都已经归顺进贡;天时的灾害变化,昆虫草木的反常现象,都已经销声匿迹;国家的礼乐、刑政这些教化的制度都已建立;社会的风俗都已淳厚朴实;动物、植物,凡属风雨霜露所浸润滋养的一切,都已各得其所;麟、凤、龟、龙之类的美好吉祥的迹象,都已经一一出现。而周公凭着圣人的才能,借助于成王叔父这样至亲的关系,他所辅佐治理奉承教化的功绩,又都这样显著,那些请求进见的人,难道再有比周公更贤能的吗?不只不会比周公贤能而已,难道再有比当时的百官更贤能的吗?哪里还能有什么计策、议论能够对周公的教化有所补益呢?可是周公访求他们是这样的急切,只担心自己的耳朵有什么听不见、眼睛有什么看不到之处,自己的思索考虑有什么不周全之处,以致辜负成王托政给周公的深意,得不到天下人心。象周公这样的用心,假使那时辅佐治理奉承教化的功绩没有那样显著,又不是圣人的大才,又没有叔父的至亲关系,那么周公将没有时间去吃饭和洗头了,难道只是止于辛勤地“吐哺握发”吗?正因为他的用心能够这样,所以到现在,人们还念念不忘地歌颂成王的大德,称赞周公的功绩。
拂晓朱门列戟,撩开帏帐就看见碧嶂一排排。
曾经高声咏唱的紫芝歌已经停息,但是,高洁的英名却万古流传。
山路迂回曲折已看不见你,雪上只留下一行马蹄印迹。
唐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我在夔府别驾元持家里,观看临颍李十二娘跳剑器舞,觉得舞姿矫健多变非常壮观, 就问她是向谁学习的?她说:“我是公孙大娘的学生”。玄宗开元三年,我还年幼,记得在郾城看过公孙大娘跳《剑器》和《浑脱》舞,流畅飘逸而且节奏明朗,超群出众,当代第一,从皇宫内的宜春、梨园弟子 到宫外供奉的舞女中,懂得此舞的,在唐玄宗初年,只有公孙大娘一人而已。当年她服饰华美,容貌漂亮,如今我已是白首老翁,眼前她的弟子李十二娘,也已经不是年轻女子了。既然知道了她舞技的渊源,看来她们师徒的舞技一脉相承,抚今追昔,心中无限感慨,姑且写了《剑器行》这首诗。 听说过去吴州人张旭,他擅长书写草书字帖,在邺县经常观看公孙大娘跳一种《西河剑器》舞,从此草书书法大有长进,豪放激扬,放荡不羁,由此可知公孙大娘舞技之高超了。从前有个漂亮女人,名叫公孙大娘,每当她跳起剑舞来,就要轰动四方。
注释
【日薄西山】
33.于人:在别人(看来)。为:是。
⑸“食熊”句:古人以熊掌和熊白(熊背上的脂肪)为珍肴,富贵者才能食之。
辩:争。
5.有类:有些像。
12 岁之初吉:指农历正月。
45.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