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汉顺帝)永和(he)初年,张衡调离京城,担任河间王的相。当时河间王骄横奢侈,不(bu)遵守制度法令;又有很多豪族大户,豪门大户他们一起胡作非为。张衡上(shang)任之后治理严厉,整饬[chi]法令制度,暗中探得奸党的姓名,一下子同时逮捕,拘押起来,于是上下敬畏恭顺,称赞政事处理得好。(张衡)在(zai)河间相位上任职三年,给朝廷上书,请求辞职回家(jia),朝廷任命他为尚书。张衡活了六十二岁,于永和四年去世。
除夕守岁一直坐到三更尽,回乡之路远隔万里长路狭。
请问现在为什么这样紧急调兵?回答说是要在楚地征兵。
开怀畅饮不到天明,不肯罢休啊。
太阳出来就去耕作田地,太阳落山(shan)就回家去休息。
(齐宣王)说:“不肯干与不能干在表现上怎样区别(bie)?”
几枝初开的杏花红雪般堆在土状,点点青山如画屏一样隐现在屋上。一个春季,能有几天这样明媚、晴朗?阳春三月的景致令人陶醉,只适合醉眼朦胧地而不适合清醒地去欣赏。
侯嬴甘愿以身命报答信陵君知遇之恩,七十岁老人别无所求。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们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野地里的花终被沾湿,风中的蝶强作妖娆。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湖光山色之地是我的家,槐柳树阴下小径幽幽。
言辞贵于白璧,一诺重于黄金。
注释
角巾:借指隐士或布衣。
32.越:经过
5.讫:终了,完毕。
114、阴知奸党名姓,一时收禽:阴知,暗中察知。
36、阴阳:指日月运行规律。
因人常热:为别人而屡屡激动。热,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