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天下的(de)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li)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ji)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跋涉在道路崎岖又遥远的三巴路上,客居在万里之外的危险地方。四面群山下,残雪映寒夜,对烛夜坐,我这他乡之客。因离亲人越来越远,反而与书童和仆人渐渐亲近。真难以忍受在漂泊中度过除夕夜,到明天岁月更新就是新的一年。
无缘与你高谈阔论,只好远远地致意,表示仰慕之情。
昆仑山的四面门户,什么人物由此出入?
故交中还有谁在?独有崔亭伯崔侍御你了。
我客游他乡,不期然已到了九月,现在站在这城头上放眼四望,顿觉景象开阔。
田间路上的行人惊怪的看着作者,是诗使人穷、还是文使人穷?从上任到解职时间匆匆,春天到袁州就任,刚到秋天就被免职。罢官以后不用再带兵、农,那就从早玩到黑,从天黑睡到吃饭。不用跻身仕途,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山翁”、“溪翁”。
诸侯踊跃兴起军队,武王如何动员他们?
只要内心善良爱好修洁,又何必一定要媒人介绍?
若把西湖比作古美女西施,淡妆浓抹都是那么得十分适宜。
不管风吹浪打却依然存在。
风潇潇呀雨潇潇,窗外鸡鸣声声绕。《风雨》佚名 古诗之时见到你,心病怎会不全消。
不是因为百花(hua)中偏爱《菊花》元稹 古诗,只是因为《菊花》元稹 古诗开过之后便不能够看到更好的花了。
演奏(zou)着《九歌》跳起《韶》舞啊,且借大好时光寻求欢娱。
注释
晓霜:早上的霜露。著:附着。
164.逢:相遇,指王亥相逢有易女。
2、维太平不易之元:诔这一文体的格式,开头应当先交代年月日。作者想脱去“伤时骂世”、“干涉朝廷”的罪名,免遭文字之祸,称小说“无朝代年纪可考”,不得已,才想出这样的名目。第十三回秦可卿的丧榜上书有“奉天永建太平之国”、十四回出殡的铭旌上也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等字样。表面上彷佛都是歌颂升平,放在具体事件、环境中,恰恰又成了绝妙的嘲讽。维,语助词。元,纪年。
(11)“吾谋”句:左传记载:“士曾行,绕朝赠之以策(马鞭)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适,偶然的意思。“吾谋”句说綦毋潜此次落第是偶然失败。
②堂堂剑气:指灵剑奇气,上冲斗牛,得水化龙事。
⑸取:助词,即“着”。
⑧鳞介:指长有鳞甲的鱼和虫。这两句是以龙和麒麟的不凡,来比喻人的杰出。
143.吴获迄古:吴获,获,当为“伯”。吴伯,吴太伯。迄,当为“逃”。古,古公亶父。《史记·周本纪》载:“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吴太伯世家》说:“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前文叙说弟象杀兄舜,故此问兄太伯让弟季历、又传位弟仲雍事。